在美式漫画里,每一个超级英雄都一定有一个超级大反派对手,这些反派都或多或少有那么一些心理问题。
比如蝙蝠侠的对手“小丑”,他简直就是混乱和精神异常的代名词,然而根据达勒姆规则,只要有了临床诊断的“结果”,他这种精神病是可以无罪开释的,只是终生被关在精神病院里。
然而即使是精神病人也不是随时随地都在发疯、发狂,错乱到连自己的名字和家人都不知道的地步,他们也有拥有清明理性的时候,如果真的有那种永久精神异常,他们也没有能力犯下罪行。
如果在英国用精神异常做无罪辩护,除非他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犯罪时发病了,否则将很难从陪审团那里得到无罪开释的判决。
即便是精神病人,如果能进行妥善治疗也会有好转,可是亚瑟所在的城市罢工,市长将用来给病人买药的金费用在警察的加班费上了,这导致他的病情变得更糟,而且接连遭到失业、“母亲病故”等一系列打击,他已经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
然后他得到了一把枪,不像其他大反派那样拥有超能力,可是他造成的破坏一样是惊人的。
整个哥谭被烈火笼罩,到处都是破坏和混乱,而小丑在被捕后居然说这场面很美。
生活是不平等的,不是谁都和蝙蝠侠一样,有个富有的爸爸,还有一家科技公司为他制造蝙蝠战车。
当蝙蝠侠开这辆车追犯人的时候,有时会违反交通规则,甚至酿成事故,如果他为了抓一个抢劫了便利店的贼,导致一家三口死于车祸,他的行为还是值当的?
然后哥谭的警察设定了一个规则,除非蝙蝠灯亮起,否则蝙蝠侠就不能行动,路上遇到他,警察还是会尝试抓他的。
当蝙蝠灯亮了,警察们就会纵容他的某些行为,比如看着他开着“不倒翁”在大街上“炫技”。
蝙蝠侠其实有机会杀死“小丑”,只是这样一来就不通过审判,如果通过审判,小丑必定会逃脱罪行。
许多喜欢“秩序”的人也希望“小丑”能死,这对他们来说是最好的结果,不用担心他会从精神病院里跑出来为非作歹了。
可是这么做就意味着蝙蝠侠要牺牲自己的原则和正义的原则,美国警察有时可以处决他们觉得极度危险的犯人,不过蝙蝠侠并不是警察。
作为一个给小孩子看的漫画,英雄相信正义很合情合理,不过蝙蝠侠放弃舒适的亿万富翁生活,“打击罪恶”的原因可不只是因为正义。
培根爵士说过,复仇是野蛮的正义。
蝙蝠侠并不知道杀死他父母的凶手是谁,当时整个城市都陷入了小丑引发的混乱之中,警察没有时间去调查。
他不知道自己的仇人是谁,似乎任何人都有可能是。
这时一个哥谭警察给了他一点温暖,仅仅只是这一点温暖,也能让他从黑暗中走出来。还有忠诚的管家阿尔弗雷德,虽然没人在意,但在无限地球危机中,阿尔弗雷德曾经是英国皇家空军的退役飞行员,退役后当过一段时间的特工,他不仅是韦恩的管家,也是布鲁斯最早的启蒙老师。
嘿,如果阿尔弗雷德那么厉害,怎么不趁着小少爷还年幼,干脆取而代之掌管那个富有的公司呢?
有些事解释起来很麻烦,尤其是蝙蝠侠那用变声器变声过,听起来无比沙哑难听的嗓音,但总之在阿尔弗雷德的影响下,蝙蝠侠成了一个有原则的人,蝙蝠车也不是“超跑”,他干脆将“模仿犯”丢给了警察。
如果忽略掉詹姆和西里斯在学校对斯内普干的事,他们其实乐善好施、富有正义感、爱打抱不平、行事仗义,只是偶尔不那么讲规矩,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他们确实是好人。
规则是给小人物制定的,不只是在魁地奇球场上还是别的场合,詹姆和西里斯都是那么干的。
当有一次詹姆和西里斯开着飞天摩托惹出了麻烦,需要波莫纳去给受到惊吓的警察删除记忆时,阿不思告诉她,规则是滞后的,今日之规则是解决昨日的问题,有些人特别喜欢给人制定规则,即便他们知道这些规则明明有问题也不会改。
他没有举例,但波莫纳一下子就接受了,国际保密法不是几个世纪前制定的么?现在的麻瓜宁可相信宇宙里有外星人也不相信世上有巫师。
格林德沃也问过,“那部法律究竟保护谁的利益”,然而时至今日,国际保密法依旧没有任何更改,毕竟两任黑魔王都失败了。
它其实就像是巫师的宪法,在它所制定的规则下,每个国家可以根据本国的情况制定符合自己情况的法律,比如美国禁止巫师和麻瓜结婚,因为一个肃清者的后代骗了一个女巫,差点曝光整个魔法世界。
英国没有肃清者,很多人还觉得禁止麻瓜和巫师结婚是很不可理喻的,相比之下未成年人更需要管控,然后有了“踪丝”这个玩意儿。何不如干脆像美国一样,不允许未成年巫师将魔杖带离学校。
规则可以规避一些法益风险,无论任何情况都不可以“惩罚无辜”,没有成为小丑的亚瑟其实挺可怜的,他
当然也有人说人不会那么容易被打死,亚瑟应该被欺负惯了,他知道用手保护脖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