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塞勒姆打破了人们对田园牧歌爱情的幻想,那么安多弗则比塞勒姆更加绝望。 这倒不是说安多弗经历了一场天灾,而是这只有600人的小村落比塞勒姆这个有8000人的镇还要死气沉沉,不论怎么说塞勒姆也曾经和波士顿一较高下,差点成为马萨诸塞的首府。 “猎巫”好玩的地方就在于反抗,不论是她们在法庭上拼命为自己狡辩,又或者是试图逃跑,那种哭哭啼啼,被丈夫、儿子、兄长揪着来认罪的“女巫”看着不但不让调查者们觉得厌恶、痛恨、恐惧,反而让人觉得怜悯。 她们就像是荒野里的羔羊,当时的印第安人已经被和狼、魔鬼混为一谈。魔鬼总是在荒野上出现的,摩西带着以色列人流浪以及耶稣在荒野旅行时就遇到过,男性指控她们与印第安人睡觉。仆人会指控女主人,但女主人不会指控仆人,妻子不会指控丈夫,但丈夫不会提出诽谤诉讼维护妻子。这些女人们要忍受长时间的站立、不睡觉和被无情质问的痛苦,更何况坚持清白就等于证明自己罪大恶极,所以安多弗的女巫们承认得特别快,很多人不知道自己该信什么,其他人开始相信别人告诉他们的一切。 有一个在小学担任校长的兄长,他有的是办法让孩子说实话,他警告妹妹不要说谎,她就是一个女巫,女孩恳求着说“好哥哥,不要这样说,如果我承认了才是说谎,我该如何向上帝交代?”但她的哥哥依旧不为所动,坚称她与撒旦同谋,他不能眼睁睁得看着那么多好人被她蒙蔽,她不承认终将被绞死,最后女孩受不了在精神上的折磨,以至于她告诉执法官尽快把她送到监狱里去。 也许对这些农民来说女人的价值与母牛或者家具差不多,再不然就是原罪的化身,需要严加管教,这些女孩的口供通常都是“我一直是个不听话的——”,然后又听话得把别人跟她说的一切重复了,一开始科顿·马瑟听说安多弗出现了那么多巫师还很诧异,专门跑来看了一次,后来他也受不了这些村民,开始调查理查德·卡里尔所说的恶魔洗礼的地点了。 大约在17世纪中叶,清教徒中独立出了一个宗派,因施洗方式全身浸入水中而得名浸礼宗,他们反对婴儿受洗,坚持成年人可以选择是否接受浸礼。除了洗礼之外,这个宗派没有任何礼仪规定,包括圣餐礼。牧师由会众聘任,不设执事,在教义和礼仪上非常自由化,并且最关键的是无须神职人员和教会为中介,信徒们就能直接感觉到与上帝的联系,这一点是与清教徒一样的。 原本的目的是为了反对神甫集团的专横、腐败和繁文缛节,追求在上帝面前简单、实在、人人平等的信徒生活,后来就发生变质了。清教徒们很快发现人们难以接受彻底的神恩说,如果个人得救赎与否都由不得个人自己,与个人努力做好事坏事无关,那总可以找一些征兆和迹象。这份工作以前是牧师干的,比如赎罪券这个东西,牧师有解释权,是以前的圣徒的功德积累下来,他们自己被救赎后用不完,可以卖给买赎罪券的罪人供他们赎罪。 清教徒觉得成功是自己挣来的,成功就是神恩,就和圣徒们所行的事差不多,当时的职业一次不是“job”,而是“call”,类似使命召唤,在征兵广告上经常看到这个词,它是具有一定宗教含义的,代表上帝安排的任务。成为富翁是上帝的安排,成为将军也是上帝的安排,破产不是上帝的安排,打败仗当俘虏不是上帝的安排,这个时候信徒不该怨天尤人,而是寻找别的“call”,破产的可以去当军人,被俘虏的军人可以自称是商人,与印第安人做毛皮生意,只要他能埋首其中,就是这个人已经被选中得救赎的征兆了。 世界是我们的修道院,尘世里的工作是我们的修道方式,是上帝安排的任务。 天职会让财富增值,如果有人问何能晓得神在他身上的旨意,答案看神赐予他的产业便可得知了。 这就形成了一种霸权,轻蔑落败者,仰慕胜出者。不过那时候还没有形成精英主义,也没有将有钱就有道德等同,否则贾尔斯·科里和菲利普·英格里希也不会因为劣迹斑斑而被指控,并且无人像为丽贝卡·纳斯一样为他们求情了。 精英阶层的特征有一种傲慢,觉得自己比贵族多元开化,却不相信世界上会有安多弗村这样的人存在。大专学历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很低了,小学老师不该是甜美的女老师么? 事实上21世纪依旧在某些地方存在清教徒,他们会在成年后离开村子一年,决定是离开父母在美国大众社会生活,又或者重新回村子生活,在这一年里他们会过得很放纵,但他们绝大多数都会选择回村子里去,作为清教徒时他们出行依旧靠马车,仿佛他们依旧生活在300多年前。 精英们离开了“电”,几乎就如同进入了丛林里,如果后面再跟着一个拿着猎枪追捕他们的人,那就可以拍一部惊悚片了。 更糟糕的是那些人是他们的邻居,因为对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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