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西斯二世树立了那么多方尖碑,在墙上刻了那么多象形文字,如果民众们都不认识,那他做的宣传有什么用呢? 读书识字的人越多刷标语就越有用,否则路人就算看到了方尖碑,不认识上面的文字也不知道它记录了一些什么。 以前开罗暴动的时候,也是认同法国人统治、读过书的埃及人给法国人引路才一下子找到了叛军的指挥部所在的清真寺,他们并没有觉得埃及成为外国殖民地有什么问题,毕竟欧洲的文明给埃及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和发展。 同样美式文化输出也影响了很多人,比如70年代的嬉皮士运动,但是美国的监狱系统从1692年塞勒姆至今依旧没有丝毫改变,300年前的狱卒们觉得干这一行收入比得上英国最好的麦田出产的收入,300年后的狱卒们也觉得这是一门不错的生意。 这个文化不是哪个国家都能接受的,在霍布斯所写的利维坦里写到,国家法律就像游戏规则,都愿意参加的事情就没人能说是不公正的,塞勒姆的女孩们站在原告席上指控时也没人觉得以民事案件剥夺被告的生命是否公正。 民事案件有死刑么? 民事案件的审判目的是停止侵害,吊死女巫的目的是阻止她们继续伤害无辜的人们,另外就是不告不理的原则,法官的妈妈被人告了,他不受理就不存在审判了。 美国司法体系之混乱就跟那个国家奇高的犯罪率一样触目惊心,而且还是恶性犯罪。17世纪克伦威尔统治英格兰期间,英国也差点撕裂了,不过人们很快意识到利维坦比无政府状态好,拥有绝对权力的中央加上由数个单个个体组成的“沙滩”就是霍布斯的社会模式,这很像不列颠和殖民地之间的关系,只是北美的“沙滩”越来越大,比中央还大了。 为什么霍布斯要用利维坦,而不是贝希摩斯这个圣经中同样力大无穷的的巨兽给这个怪物命名呢? 人们会为了权力和其他“使其愉悦的好东西”展开无休止的竞争,当人们还将守贫当作一种美德的时候,穿着华丽反而会被人指责,人们不去追逐鲜亮的衣服,这是不利于纺织品为主的早期资本主义发展的。 自由市场的机制是自由竞争,而嫉妒和贪婪都是原罪,教义里是不提倡的,只有将神权打倒了它们才会获得自由。 《利维坦》的很多内容写于1640年内战爆发之前,爆发后霍布斯就逃亡到了巴黎继续写作。 这个时候君主制成了被打倒的对象,人们的思想已经从王权的畏惧、无条件服从,过度到国王应该守契约的约束。以前人们遇到了昏君只能无计可施,在洛克的《论反对暴君》里说王权的建立包含了两项契约,上帝为一方,人民和国王为另一方,维系着上帝与他原本的选民所定的古老契约,第二项契约国王要像人民保证施行公正的统治,而人民则臣服于他,因此国王受到契约的约束要施行公正的统治,而臣民则与上帝有约看守他们,使之统治公正。 当国王不能公正统治时,人民可以解除对国王的效忠,正如罗马法的自然法则中,如果国家暂时的主人没有正义,也即他们的行事有违自然法,拥有正义理性的人就没有服从他们的道德义务。 除去华而不实的“自然神明”,人的自然状态如同原始人,他们是不需要政府存在的。利维坦和野蛮状态没有中间地带,让人们觉得可以留在国家体系里的除了公正和正义,就是武力和恐惧。 西塞罗在国家篇中写过:在国内冲突中,如果美德的重要性高于数量,我想弄清楚公民的质量而不是搞清他们的数量就是应当的。 当伏地魔带领食死徒们攻击霍格沃茨时,他们的数量远高于守护霍格沃茨的人们,这些人里还包括相当数量的孩子。 决战前莱姆斯曾对金斯莱说,战士的意志才是胜负的关键,而不是随从的多少。 如果之前伏地魔组织的混血法庭是有失公正与正义的,美德的重要性在这场战争中便高于数量,而造成这一结果的前提是巫师的人口基数,巫师可不像麻瓜人口那么多,可以随意挥霍。 美哉,美利坚当然是希望自己是被爱的,实际上却是挥舞***大棒让弱者屈服。 精英们以为人多得是,只要长期保持一定事业人口在岗的人们就会畏惧失业,从而任其剥削,一句你不肯干有的是人干就可以让有家事的人屈服了,这点在大萧条时期实验过,那个时候夫妻不离婚只是因为两个人凑合着过要比一个人独自过日子核算点。 人是多得是,配合他们的民众却越来越少,自1980年以来美国大选的投票率徘徊在48%到57%之间,欧洲的投票率是70%左右,法国的投票率则是80%,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是美国人越来越不相信他们的政府,每次美国大选都是一场选战,政客们要把支持自己的人们赋予选举权,就和英国的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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