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说书,有时难免遇到危险,又或者当有人知道她为奚昭办事时,会对孙氏下手,所以她打算改良一款手|枪。 如今流行的手|枪大致上有驳|壳|枪、普通手|枪以及转|轮|手|枪。 驳|壳|枪可以连续射击不卡壳,从功能上来看不错,但实在太大了,不方便随身携带。 普通手|枪是半自动手|枪,生产起来复杂,目前质量并不高。 转轮手|枪只有六发子弹,持续性差,射程和火力都比较弱,并不是最优选。 萧遥打算改良一款手|枪,让其达到体积小便于随身携带,但杀伤力又够强的特点。 她脑海里本来就有和手|枪有关的片段,如今又得了一些枪械的基础知识,更是如虎添翼,不过三个月时间,就弄出了一款小巧精致但威力很强的手|枪。 由于机器资料也有新的,这么几个月功夫,研究人员虽然还没完全吃透,但在原有基础上改造,加上奚昭购买了一些零件,组装起来,已经弄出了一批新机器。 萧遥让这批新机器帮自己制造手|枪,打算自己要一支,又给孙氏一支。 奚昭和周恒是她的合作伙伴,也要制作出来送他们……于是她命人先生产一百支的量。 奚昭正好在处理矿藏的事宜,回来时顺道过来兵工厂这里,知道萧遥又改良了一支手|枪,大为高兴,再看到这手|枪的各项性能,更是惊为天人,当即,自己就要了一把,还陈信装好一些,他带回去送人。 萧遥笑道:“对带一些也无妨,我这次让人生产了100支。不过我要给我娘一支,还有周兄,所以你得给我留一些。” 奚昭深邃的眸子看向她,似笑非笑:“你对你的周兄挺好的嘛。”还将他给她的钱全拿去投资周恒了。 萧遥笑道:“周兄当我是好兄弟,我自然要投桃报李的。”说完见奚昭似乎不悦,便笑着反问:“难道我对你不够好吗?整个人都奉献给你了。” 奚昭听到这话,俊脸一下子烧了起来。 他觉得狼狈,也害怕让萧遥看见,转身就走,嘴上道:“我还有事,先不跟你说。手|枪你要多少就留下多少,其余的全都给我。” 萧遥笑道:“本来也是打算给你大部分的。” 奚昭的心砰砰直跳,盖过了一切声音。 可因为如此,他并不敢停留,第二日便带着这批手|枪回家了。 陈信也得了一支手|枪,他发现别再腰间也不容易被察觉,喜滋滋的,走路都带风。 林临也有,不过他不像陈信的情绪那么外露,而且也在思考事情。 坐火车回沪市的路上,他问奚昭:“三少,这批货,你打算送给哪些人?”是否要让大帅知道他们手中有这种级别的手|枪? 事实上,只要送了人,大帅很快就会知道。 所以如果送人,肯定也得送大帅,不然大帅知道,三少送被人手|枪却不送他,肯定很有意见。 奚昭道:“都送。” 他已经有一支配了冲|锋|枪队伍了,此时让人知道他有外表精美杀伤力强的手|枪,影响并不大,毕竟手|枪不可能装备到一支军队中,也不适合士兵拿来进攻。 林临放了心。 奚昭带着东西回到家,见家里丫鬟来来往往,脸上一派喜气洋洋。 略微听了几句,才知道原来是苏挽晴今早生下个大胖小子。 丫鬟笑盈盈地对奚昭道:“三少回来得及时,可见心里也疼爱这个侄子。”又道,“大帅也回来了,今晚要举行家宴。” 奚昭点了点头,领着人回自己的院子。 放下东西,他马上去给奚大帅请安,因奚大帅跟属下商量军中要务,奚昭只是进去打个转就出来,直奔罗馨的院子。 罗馨看到他,很是高兴,看着他一叠声说瘦了瘦了,随后细细问过他一路上如何,问完了,收起脸上的笑容,说起正经事:“奚暄的野心很大,而且运气很好。” 奚昭在罗馨身边坐下,问道:“他又做出了什么建树么?” 罗馨看了他一眼:“不说别的,他有后了,就叫你爹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这次还特地赶回来呢。” 说到这里,她的脸色冷下来,她当初生了奚昭,也不见老家伙那么兴奋呢,如今只是孙子,竟就巴巴的赶回来了。 不过罗馨不想让奚昭知道这些,因此马上转移了话题,又哀怨地道,“我早说过你该成亲了,你却不肯听我的。如果听我的,你也很快会有儿子的。” 奚昭听得头大,忙问:“除了这些,奚暄还做了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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