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朋友常换常新,而且经常是朋友又带新的朋友,所以有好些陌生的面孔云城自己都不认识。 大部分经常跟云城打交道的人,都知道不过问云城的私事,只聊吃喝玩乐就行。但新朋友就不一定了,这天席间,就有好奇云城跟陆与书私生活的人向云城打探消息。 云城啃着猪蹄子认真道:“别问,问我也不会告诉你。” 那人半真半假的感慨:“我反正是不喜欢陆与书那样的,太没情趣了,女人嘛,还是得温温柔柔的才带劲。我跟你们说,最近我撩了个小网红,那叫一个温柔解意,而且床上特别放得开,先不说后面这一条吧,就光是温柔解意这一条陆与书肯定就不行吧?” 云城放下猪蹄,一点不给对方留面子:“大胆,你竟然把陆与书跟那些小网红做对比?你怕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哦!” 对方显然也忌惮陆与书,一听云城这话,立刻认怂:“开个玩笑开个玩笑,别当真……我这不是替你打抱不平么!你说你这么个大帅哥,那不得配个漂亮温柔的小姑娘才适合么?” 云城跟陆与书结婚之前确实是这么想的,哪怕到了现在,他心里其实也还是更喜欢温柔善解人意的小姑娘,但当着外人的面,他当然不可能下陆与书的面子。先别说他还指望陆与 书帮他对付云锦, ⒃, 也没有让外人在自己面前编排自己老婆的道理。 所以云城深吸一口气,故作深沉的说道:“你懂个屁。普通小姑娘,你随便拿点钱就能砸得动,今天人家能跟你,明天碰到个更有钱的,她可能就跟别人跑了。但陆与书这样的,你拿钱砸一下试试?人家不拿钱砸晕你都算是手下留情了。你现在还小,等你到我这个年纪,你就知道陆总的妙处了。我跟你说,年少不知陆总好,错把网红当个宝啊!” 对方:“……” 这顿饭最终吃得有点儿不欢而散,不过饭局结束之后,云城也还是没有回家,而是跟剩下的几l个狐朋狗友转移阵地去了KTV。他去的这家KTV离陆与书的公司不远,云城也是直到这会儿,才算是对陆与书的能力有了一个更直观的感受——能管理这么大的一家公司,陆与书这女人确实厉害。 就是不知道到时候陆与书真的跟云锦交上手,到底会是谁更胜一筹。 云城想着这些有的没的,跟在一群朋友身后进了这家锦州最好的KTV,然后就迎面撞上了一个人。 这人说熟悉吧,云城还真不熟悉,因为他压根就从来没在现实中见过。但要说不熟悉,又未免有点牵强,毕竟这人可是陆与书的前夫,陆恕的爸爸,也就是云城的——前夫哥。 前夫哥怀里抱了个穿着吊带背心和黑色热裤的年轻小姑娘,目测最多20出头。云城看着对方那副年轻稚嫩的面容,第一反应就是:原来前夫哥喜欢的是这个调调,那他跟陆与书过不到一起去也很正常。 云城这个性格,跟谁都能玩到一块去。唯一合不来的也就是素来看他不爽的亲爹和亲哥。但在外面,他向来是很受欢迎的,也几l乎不会主动与任何人起冲突。 所以即便看到前夫哥了,他也没有上前跟对方打招呼的想法,只是姿态随意的在大厅的真皮沙发上坐了下来,等着同行的朋友去跟前厅经理张罗。 结果云城没上去打招呼,前夫哥倒是扔下姑娘自己抬脚朝云城走了过来。 前夫哥:“嗨,云少爷,幸会幸会啊!” 云城看着对方,一时半会竟然把对方的名字给忘了,卡了半天之后,下意识地叫了句:“前夫哥。” 前夫哥:“……”谁特么是你前夫哥,别叫得这么亲热。 前夫哥:“……我姓金。” 云城笑眯眯道:“金大哥。” 金长空还真是第一次碰到云城这样的人,怎么说呢,就看起来好像没什么脾气似的。而且这特么长得未免也太妖孽了吧?唇红齿白的,皮肤也白皙细腻,简直比好多姑娘都要好看。 其实早在陆与书跟云城爆出联姻消息的当天,金长空就提前打探过云城的情况。他知道云城在云家不受宠,云家上上下下都是云城的大哥云锦说了算,而且云城本人也是锦州出了名的纨绔子弟,所以当时金长空很是替自己庆幸了一把。他倒也不是庆幸别的,就是单纯的庆幸陆与书的下一任不如自己 罢了。 人有时候对于前任的感情就是这么的复杂,哪怕在跟陆与书的那场婚姻当中,是金长空率先出轨的,他也希望自己能在陆与书心目中留下一个难以磨灭的深刻印象。要是陆与书的新欢过于优秀,那金长空总担心自己会被比得过过不堪,但陆与书的新欢是云城这样的纨绔子弟,金长空就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担心了。 金长空:“你跟与书……” 云城:“与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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