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玛特难道听不懂我在说什么?
大家都是高端人士体面人,非要我讲的明明白白的吗?
以安舒茨的财富地位,他做餐饮的确有点失了身份,可他有想做的理由。
见斯玛特不言语,安舒茨也不想绕圈子了,直说道:“斯玛特,你们快船投资的红头靴子餐厅,我很有兴趣,我想把它买下来,溢价购买。当然,如果你不愿意卖的话,可以让我入股,我愿意提供最好的资源,让这家餐厅成为洛杉矶最有名的球馆餐厅。”
闵聪达停下了嘴里的嚼头,愣愣地看着安舒茨,道:“你说什么?红头靴子?快船投资的餐厅?你要买下来?”
安舒茨摊了摊手,道:“是啊,你吃的就是红头靴子的披萨,你尝不出来吗?还是说,你没吃过?”
安舒茨不敢相信,这小子花球队的钱投资餐厅,竟然不尝尝这家厨子的手艺怎么样。
闵聪达心想不对啊,我吃过啊,可是明明很难吃的,又咸又辣,根本不是现在这个味道。
看安舒茨不像开玩笑,闵聪达心头如造钝击,最近的连番打击已经让闵聪达的神经脆弱不堪。
这世界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怎么莪开个餐厅也要被收购了?
眼看着自己的布局,从大到小,从长远到当下,都一一破灭。
这种痛苦,一般人根本就承受不住的,闵聪达都要崩溃了。
这时,有人推门而入,还带来了一阵焦香的牛肉味。
安舒茨从椅子上起身,道:“红头靴子的招牌,意大利香煎牛排来了。”
闵聪达转头一看,他以为是克里斯托弗,结果并不是,而是一个栗色头发的意大利女人。
看相貌应该有四十多,但风姿卓越,穿着白色的厨师服,挽着袖子,很有一番风情。
安舒茨亲自上前接过她手里的牛排盘子,放到桌上,道:“这是你们红头靴子的大厨,琳达小姐,也是我愿意投资红头靴子餐厅的真正原因。”
琳达?闵聪达好像听艾达提过,好像是她婶婶,看安舒茨和她有些亲昵的样子,这是什么情况啊?
闵聪达不仅信心遭受了打击,三观也遭受到了重创,你们一个个到底想干什么?
这一连串的风暴在闵聪达心灵的原野上席卷而过,将一切摧毁得寸草不生,只留下一片荒原。
闵聪达的脑海中浮现出莎士比亚剧作《哈姆雷特》中的名言:
“Tobeornottobe,thatisaquestion。”(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