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行为就叫“买窝”。
这是从宏观角度来看盐法的败坏。
在微观层面,盐法里头还有一个重要的角色,叫灶户,灶户负责生产食盐,相当于种地的农民。
但是我们都知道,灶户的收入会被官僚系统不断侵占的,
洪武初期,灶户产盐一引给米一石,称为工本米。洪武十七年,朝廷将工本米折钞,但是大明宝钞贬值严重。而且还要忍受‘总催’之类的上司勒索、欺压。身上有几个钱也给敲出去了。
这个时候灶户怎么办?
为了活下去,就只能偷偷的把自己产出来的盐拿出去卖掉。于是私盐的源头出现了。私盐出现以后,又进一步削弱了官盐对商人的吸引力。妒
或者灶户就干脆逃亡,逃亡之后盐产量下降,又加剧了守支问题。
到了弘治五年,户部尚书叶淇对开中盐法进行了改革,其主要内容是将商人运输粮食到边境地区换取盐引改为商人直接向盐运司缴纳银两获取盐引。
然后让朝廷来负责向边境地区拨给银两和粮食。
这个做法在当时是赚的,因为太祖施行开中法那会儿西北是米贵银贱,所以朝廷征得是米,
但经过上百年之后,西北粮价很低,属于米贱银贵。有些官员就动心思要改征米为征银。
按照原来的办法,商人每引盐纳米2.5斗,换算成银子仅值银5分,但是改纳米为缴银之后,每引征得盐税银4钱左右,这样朝廷获利就会瞬间增长8倍。
所以当时记载“一时太仓银累至百馀万”。妒
也因为这个标志性改革,所有的问题似乎都变成了是叶淇一个人造成的。
然而明朝盐法的败坏根本上是官僚系统的腐败,叶淇做的事在成化年间也有大臣奏请‘将本色改为折色’。而之所以有这样的呼声,就是因为商人困于守支,已经搞不下去了。
当然,弘治五年这次改革的破坏性依旧很大,最直接的就是直接消灭了商屯。
因为不再需要粮食了。边商只能‘商屯撤业’。
商屯消失、军屯败坏,也没有人再给边疆地区输送粮食,朝廷每年拨的是军饷。所以西北是粮食输入越来越少,银子输入越来越多。
这样一来米贱银贵的局面不再,而又回到了米贵银贱。
边军生活成本的增加,导致朝廷的军事开支不断增加,与此同时边军的作战能力又不断下降。一旦遇到真正的军事危机,就不得不启用募兵制。妒
募兵制又需要大笔的银两。这些大笔的银两只能是继续压迫百姓来获得。于是局势越来越坏,恶性循环就这么产生了。
所以问题来了,这些财富去了哪里?
商人?对,部分盐商通过官商结合获得了利益。
官僚?不错,他们不断的盘剥、贪污,也肥了自己的腰包。
勋贵、内臣?也对,这些人不断的通过向皇帝奏乞‘盐引’的方式来获利,而且商人中盐有数额限制,即不许过三千引,但是成化皇帝大笔一挥就给了万贵妃的兄弟万通淮盐五千引、赐给皇后母亲段氏两淮官盐两万引。
弘治皇帝对待亲人也很好。从弘治五年起,他赐给歧王两淮余盐一万引、赐与益王两淮余盐一万引,弘治十二年赐泾王两淮余盐一万引、赐申王两淮盐一万引,以上这些费用是“助婚礼之费”。
顺带一句,两淮盐引是食盐里面价格比较高的。所谓盐引壅滞,大部分是指两淮、两浙。像山东这些地方的盐场,是开中有余,甚至无商可中。妒
然而即便两淮、两浙盐引如此壅滞,但是赏赐的还是这些。
所以真正的利益获得者,也许不是叶淇。
也许是被称为统治阶级的一群人。
所以开中盐法能够原封不动的改回头吗?
一句话,绝不可能。
其一,守支问题非常严重,商人又不是冤大头,他都知道支不到盐,谁给你送粮食去?
其二,商人的‘人情支出’到正德年间已经非常高昂,从盐运司、盐课提举司要巡盐御史,一众官员的口袋都靠盐商来填满,这个时候开中,盐引价必须开得很低,形成对商人的吸引力,否则就没有意义。可开得很低,朝廷收入锐减,最后就是全部贴补给贪官了。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解决吏治,所以开中法还没改好又开始去整顿吏治?吏治是那么好整顿的么?妒
其三,商屯破坏以后,西北商业资本大幅度败退,有钱人都没钱了,谁给你去商屯?内商?不会的。商人最注重风险管理。换句话说,现在政策改回来,会不会再改?信任一旦被破坏,想要重建是非常困难的。不要说不会再改了,谁知道会不会再来个叶淇。
其四,改回去干什么,再花个几十年败坏?
所以正史中除了弘治五年叶淇改革,万历年间袁世振盐政改革也不是往回改,而是施行所谓的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