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家虽然不算有钱,却也算是小康水平的那种,而原主的大哥谭思华,目前也拥有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小公司。
年轻女子此时正在给婴儿喂奶,这对母子想必就是原主的大嫂孔珍珍和原主的侄子了吧?
这位大嫂的长相看起来还算漂亮,就是不知道脾气怎么样,不过根据调查资料显示,这位大嫂应该还算不错。
谭父此时正在看报纸,脸上带着一副老花镜,不过年过五十,头白却已然变得花白,看起来有些苍老。
谭母则在厨房中忙活着,不一会儿,便见她解下身上的围裙,拍了拍身上不存在的灰,走了出来。
兰曦此时身上正贴着隐身符,又收敛了自己的气息,所以倒不用担心被发现。
兰曦对比了一下原主记忆中精神抖爽的父亲,以及经常喜欢笑眯眯的母亲,再对比他们如今苍老的模样,心里不禁有些酸涩。
看来原主的‘死’,的确给二老带来很大的打击,也不知道他们现在是否还惦记着女儿。
兰曦刚这般想着,便听到谭母开口了:“老谭,明天就是咱闺女的忌日了,咱们要多给她烧些纸钱才行,免得她在下面没钱花。”
“也不知道闺女在下面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受人欺负……”谭母说着说着,眼泪便落了下来,看起来十分心酸。
谭父闻言放下了手中的报纸,并摘下了老花镜,眼眶也微微泛红了起来,眼神中满是思念和悲伤。
都怪他没用,闺女被人害死了,他却也连为女儿报仇的能力都没有,眼看着仇人至今依旧逍遥法外,他心里又怎会不难受?
兰曦悄悄地离开了谭家,待回到别墅的时候便是一阵沉默,不过心里却是有了决定。
兰曦想到自己之前还曾考虑过不去打扰他们的生活,只要暗自照顾一二就好。
现在想想她还是太自私了,说到底不过是因为她不喜欢麻烦罢了,但是她既然代替了原主的身份,便要尽到为人子女的责任。
在谭父谭母的心中,女儿虽然‘死了’,但女儿被人害得变成了植物人不说,最终还被‘活活’烧死了。
而偏偏他们连为女儿报仇都做不到,这件事已经成为了二老心中的心病,又怎么可能开心得起来?
所以兰曦决定回谭家,不过要寻找合适的时机出现才行,这一点还需要陈璟帮忙配合才行。
否则她就这样找上门的话,别被人当成鬼,把人吓个半死才怪。
“倾儿,我回来了,我好想你!”到了下班的时候后,陈璟迫不及待地下了班,让他的员工们惊奇不已。
唯有他的助理对此心知肚明,助理虽然被兰曦催眠了,但也仅篡改了那一段记忆,其他的记忆并没有影响。
所以助理自是清楚自家老板,这么着急下班的原因。
不过助理面对众人的好奇,实在不敢乱说实话,只能装傻说自己也不清楚了。
“嗯,辛苦了一天了,累不累,我给你泡杯茶吧?”兰曦迎了上去,有些心疼地说道。
兰曦不会做饭,而家里也请了做饭的私人厨师,所以兰曦倒是没有什么事情需要去做。
兰曦虽然不会做饭,但是她泡茶的手艺还是很不错的,单是看她泡茶的过程,便是一种视觉上的享受了。
等喝过茶之后,兰曦才开口对陈璟说了自己的打算,陈璟听了之后,虽然有些不舍,却也支持她的决定。
“好,到时候我会好好配合你的,不过我希望可以跟你尽快结婚,我舍不得你……”
陈璟考虑到兰曦是个‘古代千金’,一直隐忍着不敢太放肆。
所以两人虽然‘同居’了,但到目前为止,两人除了亲亲抱抱之外,并没有发生进一步的亲密举动。
所以陈璟为了能够顺利吃到‘肉’,一心想着把兰曦娶回家,不过之前考虑她的身体不好,才一直没敢提。
“好呀!”兰曦答应得十分爽快,陈璟还未来得及高兴,便见她话音一转:“不过我们那里讲究‘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所以你需要先得到我爸妈的认可才行。”
兰曦说完,眼中露出了一丝戏谑之色,这做戏嘛就要有始有终,她可不能表现得太过‘出格’了。
身为一位‘古代的大家闺秀’,还是要矜持些比较好,咳~虽然在美男面前,她从不知矜持为何物。
“嗯,这是应该的!”陈璟神色微僵,但愿他这未来的岳父岳母不会太难搞。
谭父和谭母刚从香烛店出来,谭母的身体突然僵住了,眼睛直直地看着某个方向。
“孩子他妈,你怎……”谭父发现了妻子的异常反应,顺着她的视线看了过去,身子也同样僵住了:“燕子?”
“老谭,你也看了对不对,燕子……燕子回来了?”谭母死死地盯着那道熟悉的身影,有些语无沦次地说道。
“孩子他妈,我们认错人了,应该只是长得相似的人罢了,你看她是有影子的。”谭父很快便摇了摇头,声音带着几分哽咽。
“影子?好像真的有影子,难怪真的只是恰巧?”谭母有些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眼神中闪过一丝悲伤和失落。
今天是女儿的‘忌日’,原本还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