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从植物里提取出来的,又没有固色的药剂,所以非常容易掉色,哪怕不过水,时间长了也会掉的很丑,所以除了不洗衣服以外,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把衣服送去补色。
非常麻烦。
不过因为麻烦的不是池晏自己,所以他没意见。
管家说:“至少要再做两套,还得把旧衣服送过去补色。”
池晏忽然说:“给你也再做一套吧。”
他发现管家翻来覆去就两套衣服,和池晏在城堡里能随便穿不一样,管家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穿着自己的“制服”,池晏发现管家袖口都已经磨出一个洞了。
管家声音有些哽咽:“大人,您不用在意我……”
我字还没落音,管家就小声啜泣起来。
哭得那叫一个“梨花带雨”。
池晏连忙安慰道:“做新衣服是好事,你哭什么?”
管家哑着嗓子:“您对我实在是太好了!”
池晏没办法,哄了一会儿管家还在哭,他只能沉默着等对方哭完,免得他越说,管家哭得越凶。
领地上所有人都在辛勤地工作,大河已经找到了跟自己一起进城的人,这两个人一个是地精,一个是人族,都是在领地上难得的能说会道的人。
除此以外,拉米尔倒是偷偷找了池晏几次,表示自己以后一定会好好干活,绝不偷懒,让池晏不要再叫他铲屎了。
池晏在了解到拉米尔最近铲得很努力以后才说:“再过五天你就不用再干了。”
五天后……拉米尔发现所有肥料都已经处理好了。
他确实不用再干了。
只是——除了他以外,所有人都不用干了。
拉米尔心情复杂,感觉自己找不找池晏都一个样。
不过拉米尔发现,新来的那群奴隶一个个都很凶,不仅力气奇大无比,还很会打猎——虽然他们打猎的方式完全没有美感,他们一般先趴在地上,找草丛遮掩,等有猎物路过的时候就一跃而起,用牙齿咬断猎物的脖子。
圣灵啊!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凶残的人!而且普通人的牙和咬合力能够咬断野鹿的脖子吗?
面对野鸡这种小型猎物,他们的办法就更简单了,扑上去,扭断野鸡的脖子。
并且他们竟然会吃生肉!
拉米尔没事闲逛的时候,发现那些人撕开猎物的皮以后,直接埋头苦吃,还吃得津津有味,一边吃一边警戒周围,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他们就回立马停止进食,随时准备进攻。
幸好发现这一切的是在被商人抓住之前从未了解过其他种族的拉米尔。
拉米尔只是从那以后再也不敢跟任何一个新来的奴隶接近了。
他现在长得这么胖,就怕这些茹毛饮血的野人打上他的主意。
在对方面前,他的武力值约等于无。
而且这些新来的人竟然从不跟其他人打交道,他们各自之间也很少说话。
有一次拉米尔偷听,听见其中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你长得真丑。”
另一个人回敬道:“至少我的眼睛大。”
然后最开始挑衅地那个人竟然说:“既然这里没有同族的女人,过段时间我们两个凑合一下吧。”
另一个人:“好吧,不过先说好,我要当进攻的那一方。”
“你长得这么丑,想的还挺美!先打过我再说吧!”
“呵,我会撕开你的喉咙,咬碎你的骨头,再把你的皮剥下来挂在墙上,每天欣赏。”
“放屁!我会把你的腿拆下来,做成椅子腿!”
拉米尔打了个哆嗦。
这两个人究竟还记得自己为什么要打架吗?
难道他们不是在求爱吗?
为了谁在上面,竟然还得这么凶残的打架?打完估计就不用定上下了,因为有一方已经死了。
拉米尔有些怀疑人生。
他的世界观遭到了巨大的冲击。
原来人族求偶,这么残酷。
还是精灵好,希望不要有人族看上他,他不想被撕开喉咙,也不想被做成椅子腿。
就算向他求爱的是领主大人,他也不会从的。
精灵求爱要胸肌,人族求爱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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