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和简订婚后, 宾利每天一早就会来访, 比上班打卡还勤, 走时也一脸依依不舍, 恨不能直接住在浪博恩。有时候大家还没折腾下楼, 他已经洋溢着幸福的笑脸坐在了会客厅里。
克莉丝回想起婚礼签字, 达西有意把名字和伊丽莎白凑到一块,觉得这位先生虽然面上一本正经, 其实非常少男心思, 说白了就是闷骚, 估计比宾利先生好不到哪去, 所以起了个大早。
果然在她打领巾时, 男管家在外间敲门,说达西先生已经带着布沙尼神甫来了。
神甫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要被热恋中的男人大清早拖着来她家报到,真是辛苦了啊。
克莉丝漫不经心想着,动作一停,又对着穿衣镜凑近了,抬手在颊边比了下。
发梢已经到脖子中段了。
不知道是不是用脑过度, 虽然没有脱发,但是她的头发最近好像长得有点快。
之前在意大利时有女仆帮忙卷发,这个长度倒还好,不过在英国乡下, 就不适合这么做了。
开理发店是需要办理特许证件的, 麦里屯没有, 得去附近的另一个镇上剪,所以附近大部分人都是自己在家随便剪了。
过去克莉丝也是这样,在伦敦时去理发店,在浪博恩都是伊丽莎白帮忙。
但是她有位在形象方面特别挑剔的老师。
“一个人的衣着打扮是第一张名片,也是出入宴会的通行证。不同的领域和职业,对着装的要求也不同,就像动物用皮毛把自己隐藏在周围环境一样,人类只靠着装,也能伪装出不同的阶层来。”
克莉丝第一次遇见莉莎,就是因为菲尔德侯爵给她布置了功课,他先独自拿着邀请函进总督府,而她必须单靠得体的打扮混入宴会,然后找到他。
她倒是成功混进去了,不过可能用力过猛,被小姑娘注意到,直接扑过来要和她跳舞,于是那次考核只拿了及格。
除此之外,他老人家可是每天都会亲自护理假发,说晚安都会向她强调年轻一定要爱护头发,不要图方便就带着卷发纸睡觉,一字一句痛心疾首,满是不列颠大龄男子的血与泪。
虽然克莉丝并不觉得那些书单是在爱护她的头发。
拿了手杖,克莉丝才下楼。
达西和伊丽莎白已经散步去了,上了年纪的神甫没有坐在会客厅里,站在门廊下安静等她。
看了看对方花白的头发,克莉丝莫名想把手杖借给他,还是绷住了,只是出声问安。
“早上好,神甫先生。”
爱德蒙看着年轻人走近,任由对方微微抬眼,听到对方兴致勃勃说:“我们昨天聊到哪了?”
在马赛和罗马时,他时时刻刻记着自己的“海盗”出身,没有和少爷聊过很深的话题,装作只能看懂英语,就连替年轻人放报纸,也都有意让对方告诉自己,说是用首字母来区分那些法语报纸。
这次再遇,对方的学识给他带来了很大的惊喜。也难怪能在酒馆说出那番“复仇”的本质了。
法利亚神甫教给他的知识很多,所以很长时间里,都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灌输,那几年,他就像是拼命吸收水分的海绵一样。
地道的出口因为监狱修缮被彻底封死时,那时候的爱德蒙自然死心了,觉得如果一辈子被关在牢狱里也没关系,能够在监狱里认识法利亚神甫这样的老师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
他已经和入狱后只会祷告诅咒的人完全不一样了,知识使他焕然一新,之后的日子,他可以和神甫交流,让已经根植在灵魂里的智慧继续发芽生长,说不定也能成为那些故事里的哲学家。
老师年事已高,他也不再害怕十几年后独自在牢狱里度过,他可以慢慢使用数理科学带来的思维习惯,将所有知识分门别类,归纳总结,只要有这些事情使他全神贯注就行。
只是法利亚神甫却没有给他“十几年”,没过多久,他就因为家族遗传病而死去了。
逃出来后,爱德蒙一点点得知当年真相和仇人境况,未来的希冀被破碎,复仇的火光却越烧越盛。
怀抱着这样强烈的仇恨,所有知识都变成了武|装自己的利剑,只待时机成熟,直直刺进那三个人的软肋。
直到昨天和班纳特少爷聊过,他才又回忆起来当初和老师交流的乐趣。
这时候,利剑又变成了柔软的丝绸,将他们包裹起来,隔绝了世界,只有眼前的人因为长谈阔论而烨烨发光。
“早上好,克里斯。”
他含笑说,“我们谈到了私人藏书室和国家图书馆。”
因为突然变化的称呼,年轻人的眼睛微微睁大了一些,不过很快又弯了眼,“我想起来了。”
爱德蒙跟着克里斯往前走,发现对方步履比过去慢多了,突然反应过来。
看来是被当做需要照顾的老先生看待了。
做男仆时,他都落后对方一步,后来成了伯爵,两个人也都是面对面在说话。
这还是头一次并肩一起走路。
爱德蒙对少爷那段“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一直记忆颇深,忍不住问:“如果有一座包含了所有知识的图书馆,却要用自由去换,你会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