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三个任务受助者, 林晓晚。
她有个双胞胎妹妹,叫做林晓霞, 这两个人本来是某江年代文当中一对姐妹花。这本书的名字叫做《七十年代嫁知青》。女主林晓晚嫁给了来下乡的知青沈文良,起初这段婚姻并不被人看好,这知青做不好农活, 戴着个眼镜是个十足的书呆子,林晓晚和他结婚以后, 都是她在照顾他, 返城之后, 沈文良一路顺风前途光明, 后来林晓晚做起了小买卖,他下海和她一起经商, 暴富了。
因为一起走过了那段特殊的苦日子, 沈文良对妻子忠诚宠爱, 即使到了晚年,两个人也非常的恩爱,是令人艳羡的一生。
而妹妹, 林晓霞从小娇气包一个。
她嫁给了生产队长的儿子唐军, 开始时候比起姐姐的生活来说, 可谓是要享福得多,嫁过去了什么都不干,吃香的喝辣的, 但是唐军是个混混, 游手好闲, 两口子加起来都没有一丁点的过日子的概念,等到沈文良返城的时候她们的生活就已经开始捉襟见肘了。
后来沈文良买车买房,在大城市当中下海暴富,林晓霞和唐军离婚了。
离婚之后,林晓霞进城投奔了姐姐姐夫,她被姐姐家里的富贵迷了眼,三番五次勾搭沈文良,开始吧,沈文良拒绝了她之后,还顾及妻子感受瞒着没说,可后来几次三番的,他愤怒之余把岳父岳母都叫了来,当众把这件事说了出来,林晓霞被她爸妈追着打了两条街,姐姐也不管她了,生活得一塌糊涂后来嫁了几次一生颠沛流离。
林晓晚一生先苦后甜,本来还算顺遂,结果穿书者横空出世。
穿书者穿成了她的妹妹林晓霞,因为洞悉结局抢占先机,先行对知青沈文良嘘寒问暖,早早嫁给了他。
而姐姐林晓晚,在这之后阴差阳错的,嫁给了生产队长的儿子唐军。
换了老公,侯夫人匆匆融入了林晓晚的意念当中,给这个淳朴的农村姑娘,带来了几分悍色,她的任务是让林晓晚幸福,幸福是什么,每个人的感受是不一样的,林晓晚还是林晓晚,已经结婚了的事实无法改变,但是幸福永远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
睁开眼睛,林晓晚已经在自己的新房当中了。
唐军的亲爹是生产队的队长,妈的身体不太好,但是也勤劳淳朴,祖祖辈辈都是农民,他爷爷经常在山上弄点野药材,家里有点干货,在这个时代,家里孩子多,能吃饱饭就算好户了。
新房其实是院子里的厢房,五月的天气也很暖和了,农村有一种说法,六月不结婚的,唐家急着赶着把婚事办了,可新郎官很显然不怎么满意这个新娘子。结婚时候,生产队给了五百斤米面,五十斤豆,都放在厢房里了,婆家还算阔气,给置办了三大件,自行车缝纫机和手表,这会儿乡里乡亲的才吃了饭走得差不多了,唐军骑着自行车就要走。
林晓晚坐在屋里面,听着他和婆婆吵架。
婆婆身体不好,但是嗓门可是真大:“你要干什么去?才刚结婚,你脸色给谁看的?我和你爹为你这婚事跑断腿了,你能不能让妈省点心?”
唐军推着自行车,顾不上旁边还有看热闹的,直求着他妈:“我怎么不让你们省心了,我结婚……我是要娶林晓霞,不是林晓晚,现在人娶回来了,我走还不行吗?”
他妈横拦竖挡的,不让他走:“人家晓霞已经和那知青结婚了,你还惦记啥!”
林晓晚走到门口看了眼,院子里还有邻居在,在旁边劝着,这下子可好了,用不了三天,估计她们村里都该传遍了这件事。她身上还穿着红色的单衣,快步到了唐军面前,伸手扶住了自行车。
一个村里住着的,都是从小一起玩大的,都熟悉得很。
林晓晚扬起脸来,定定看着唐军,淡定得很:“既然不愿意,为什么不和你爹妈早说清楚?不愿意还送彩礼过去干什么?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扶着的这辆自行车也是彩礼之一,祖祖辈辈的规矩,如果男方恶意悔婚,那么彩礼哪个给你退?要走就说清楚,当着左邻右舍的面说,你不想要我,现在我就回娘家,我这就走。”
林家的大姑娘向来懂事能干,十里八村都有名。
她这个时候被人撵回娘家的话,那么唐家的名声得变成什么样,以后也不用娶媳妇儿了。
而且,彩礼是真的,只能让人带走了,唐军妈顿时急了,直捶着儿子:“你个混小子你敢说我打死你!”
她才捶了两下,唐军的爹唐树林送客回来了。
一看见院子里这架势,就猜到怎么回事了,脱下鞋底子就过来抽唐军:“我抽死你个兔崽子!”
唐军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他爹大嘴巴子,他虽然混,但是跟谁混也不跟爹妈混,爹妈追着他揍,他撇下自行车就剩跳脚告饶了。林晓晚把自行车推了屋檐下立稳,转身回了厢房。
农村都早婚,这时候的唐军和林晓晚都才二十,鸡飞狗跳的人家,都结婚了,怎么能轻易走。
正房和厢房上新贴的大喜字在春风当中直鼓动着,林晓晚的晚饭是和唐军妹妹一起吃的,唐家有四个孩子,前后三个都是女孩,只有唐军一个儿子。大姐唐凤已经结婚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