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剑术飞起来并不快,也就是高速公路的速度。 王霄坐在飞剑上,拿衣服兜着头抵挡热情如火的阳光。 沙漠之中的高温,是那种要把你給蒸干了的热。虽然对王霄没什么影响,不过耀眼而又明亮的阳光却是让他感觉眼睛不舒服。 坐在飞剑上飞了好几个小时,入目所见都是一成不变的沙漠土黄色。 一直到天色渐晚,王霄才瞧见了远方的篝火。 飞过去之后,终于是看到了帐篷与骆驼。 这里是一小片绿洲,真的是很小的那种。 四周别说是湖泊了,连个小水塘都没有。只有在数十株的椰枣树的中间,有一口水井。 几十顶的帐篷环绕在水井四周,再靠外围就是大批的骆驼与马了。 看到王霄飞过来,下边那些穿着长袍的人都是惊慌失措的大喊大叫着。 沙漠里遇到人是常有的事情,可遇上会飞的人却是极为罕见。 这个时代虽然已经有了热气球与飞机,可这些沙漠里的游牧民族却是从未见过。 王霄落地,径直走向了那口水井。 四周穿着长袍的人群神色紧张的围着他,不过却是并没有发起攻击。 扔下水桶打上一桶水来,王霄痛痛快快的饱饮一顿,顺道再洗把脸将水浇在头上。 晒了一下午的酷暑难耐,总算是得到了缓解。 放下水桶,甩着手上水渍的王霄转身看向穿着长袍的男人们“呼~二~有?” 王霄的外语水平,属于七窍通了六窍,只剩下一窍不通的程度。 他就没这方面的天赋,就算是懂一些简单的交流,也满是醋溜的味道。 好在李逍遥送他了超强的领悟能力,想要学的话也很快。 四周人群有些骚动,不过很快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一个白胡子老头身上。 很明显,此人身份不低。 他走到王霄面前,先行了一个当地的礼仪,然后就是哗啦啦一堆话出来。 王霄瞬间头大,根本没办法交流啊。 这些人是贝都因人,是沙漠之中的游牧民族。 城镇里的人还好说,多少都能找出懂些英格力士的出来。可这些游牧民族哪里会懂。 没办法语言交流,只能是手舞足蹈的比划。 好不容易才表达清楚,自己想要在这儿借宿一晚。至于问路什么的,那就别想了。 这也是王霄不喜欢接下国外愿望的重要原因之一。 毕竟就像是二次元的都懂岛国语一样,异世界的人都是一口流利的汉话,起码交流起来没问题。 当地人对于王霄非常尊敬,因为王霄是骑着飞剑来的。 如果不是脸实在不像是当地人,估计都能被供奉起来。 就算是如此,待遇也是很高。 不但长老贡献出了自己的华贵帐篷,甚至晚饭的时候还来了一道烤骆驼来盛大招待王霄。 吃了人家请的骆驼肉,喝了人家请的骆驼奶。休息了一晚上的王霄,在第二天一早离开的时候,給他们的水井加了一个聚水符。 这不是凭空变出水来,而是将一定范围之内的地下水源都向着这边聚集。 在王霄用灵力激活聚水符之后,那口不算大的水井,居然滚滚翻腾,最后水流干脆的从水井里流淌了出来。 当地人对着王霄大声欢呼,绝对是顶礼膜拜。 沙漠里也是有水源的,只不过那些水源基本上都是集中在地下。 茫茫沙海之中想要找到水源,以当地人的科技水平来说简直就是难如登天。 他们想要活下去,只能是一个绿洲接着一个绿洲的迁徙。而一旦绿洲枯竭,那就等于是灭亡危机近在眼前。 对于生活在沙漠里的人来说,没有了骆驼还可以吃椰枣,没有了椰枣还能依靠沙鼠等小动物为食,实在不行的话,蝎子毒蛇都能吃。 可唯独只有水源没办法,一天不喝水都会让人无法忍受,所以水源地就是沙漠里的生命天堂。 王霄为这个招待自己的部落增加了出水量,自然是让他们顶礼膜拜。 看他们的架势,那是恨不得把王霄绑在自己的部落帐篷里,把妹子们都塞进去不让王霄出来。 王霄踏上了飞剑,再度踏上了旅程。 这次并没有花费太长的时间,几个小时之后就来到了一座有人烟的小镇上。 凭借着自己那醋溜的英格力士,终于是打听到了最近的一座大城市,底比斯。 到了第二天,王霄来到了这座著名的城市。 底比斯这里有现代文明的踪迹,别的不说王霄起码在这里找到了卖报纸的地方。 当他从报纸上看到‘席卷世界的经济危机依旧没有缓解迹象’‘小胡子成功当选...’的标题,再看了眼时间之后,明显是有些惊讶。 报纸摊老板不满的拍着手,巴拉巴拉的说着‘不买就别看。’ 王霄一拳挥出,身边快要比腰还粗的椰枣树,瞬间在他的拳头处断裂。 随着四周人群的尖叫声,缓缓砸在了地上。 王霄扬了扬手中的报纸,报摊老板连连点头犹如小鸡啄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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