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手机:
“FBI吗?”
贝果夏:……等等,听我解释。
迪克带来不少消息。
比如,为了击败蝙蝠侠,给雷霄古送一份大礼,贝恩做了充足的计划:
他决定释放阿卡姆里所有的罪犯。
让哥谭一夜回到解放前。
经过迪克调查后发现,
阿卡姆里一半人才被自杀小队收编,另一半人才向黑门监狱看齐。
没人响应贝恩的召唤。
这段时间,有一句话始终挂在阿卡姆罪犯们的嘴边:
“我看到了终极。”
贝恩邀请:
“你们需要自由。我会带你们走向自由。”
黑门监狱的罪犯们拒绝:
“不,只有烈焰死魔才能带给我们自由。”
迪克说:“所以我现在正在调查谁是烈焰死魔。”
贝果夏干咳一声:“那不重要。”
系统:“不是喋死魔吗?”
贝果夏想:“那更不重要。”
总之贝恩的行动陆续失败就是很扯。
而且他以蝙蝠侠为敌的理由就更扯了。
“提姆和他交过手,”迪克说,“他用他的话术套出贝恩讨厌蝙蝠侠的理由,是他总是梦见一只巨大的蝙蝠。”
贝果夏:……这算什么理由?
贝果夏:谁又是提姆?
绕了一圈,贝果夏终于发现他们的路子走偏了。
贝恩最应该去喜欢谁?
根本不是黑面具。
是蝙蝠啊!
从记事起就开始梦见巨大的蝙蝠,怎么会往仇敌上思考的?
正常人不都是应该从“这是不是我前世执念的感情”“它是我此生命定的吉祥物”“它一定能送我点什么”开始幻想自己走上人生巅峰吗?
这大概就是直男吧。
贝果夏若有所思:“这是文化差异,其实在我们国家传统文化里,蝙蝠是幸福的象征。”
四个人齐齐看向他。
“我们有五蝠捧寿,洪蝠齐天,蝠在眼前。过年的时候,还有蝠到了的说法。”
一想到过年,贝果夏的脑子里立刻循环各种BGM。
蝙蝠在贝恩梦里出现的时候,就该把《难忘今宵》作为背景音乐。
误会肯定会小很多。
知道问题出在哪,贝果夏立刻拍拍裤子站起来:“我要回去了。”
达米安难以置信地看着他:“我们还没商量完。”
“莫再挽留,”贝果夏决然地说,“你大哥都过来棒打我们了。”
迪克:“……我什么都没做。”
“长兄为母。”贝果夏解释,“意思就是,蝙蝠侠不在的时候,迪克就是你妈。”
下一秒,迪克抱着贝果夏跳上窗户,躲过达米安的横空一刀。
野兽小子在原地唯恐天下不乱地捧腹大笑。
“你们的传统文化太奇怪了。”迪克说。
“哪里,只是你们……”
“不过我喜欢。”迪克继续说。
贝果夏很惊恐:“你喜欢给达米安当妈?”
迪克:“……”
怎么理解的?
他明明只是喜欢蝙蝠成为吉祥象征。
“初为人-母”的迪克,放下贝果夏后,任劳任怨地抓捕这个新成立组织的小头目。
用场景证明:抓达米安比抓一只猫去洗澡更难。
或者说比汤姆捉杰瑞更难。
但迪克毅然决然地做到了。
他将达米安扛在肩上,向所有人点点头后,跳窗而去。
仿佛一只诱拐小孩成功的蓝色大尾巴狼。
徒留渡鸦,野兽小子和贝果夏面面相觑。
“我请大家吃冰激凌吧。”贝果夏提议。
野兽小子很开心地说:“好啊好啊。”
渡鸦也迟疑着点点头。
失去达米安无处不在的强势霸总气质,这两个小孩表现出他们这个年龄该有的可爱。
贝果夏深感欣慰:“吃,给你们双份的。”
这时,门口传来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
渡鸦脸色凝重,一道魔法阵带走野兽小子。
贝果夏茫然地坐在原地,看着树倒猢狲散、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空余一条旗袍的地板。
他突然意识到至关重要的问题:
“这三个倒霉孩子在纽约应该是没有房产的。
“那么,这座房子是谁的?”
贝果夏反应过来,猛地起身。
晚了一步,他和推门而入的房主面面相觑。
房主掏出手机:“喂,FBI吗?”
贝果夏:等等,听我……
房主从门边的花瓶里掏出手枪。
……解释个鬼!
贝果夏果断抄起旗袍,连滚带爬地翻窗逃跑。
事实证明,废宅急了会跳墙。
贝果夏四肢伏地,安稳落地,冲出小巷,在大街上跑了五百米。
做完如此流畅的动作,一看手机:
只用了三分钟。
系统:“下次晨练的时候,可以让杰森提着枪在后面追着你跑。”
贝果夏扶着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