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再重新削。
不是他不想用钢笔,实在是这年头的钢笔不仅贵的要命,还要票,他去哪儿弄这么个稀罕物事回来。
既然要写,就要写个能挣钱的,毕竟温向平的写文的初衷可不是为了成就一代文豪。
诗歌散文倒是都能写,但是受众面相对狭窄,想要有丰厚的收入,首先要建立在名气的基础上。而想要名气,总得需要名人文豪对他的作品予以正面的评价,先不说他一介无名小卒如何引起他们的注意,就是一鸣惊人了,之后也需要一系列漫长的周期来提高自己的文坛地位,从而扩展经济来源。
想想一双连饭也不敢放开了吃的儿女,温向平在这条想法上划了两道横线表示否定。
旅游及美食类的杂文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只是这种东西没有亲身经历过,仅是从书中总结的话,很难写好。
他倒是去过不少地方,尝过不少东西,可“温向平”没有啊,到时候惹人疑窦反倒不美。
温向平只能遗憾的把“旅游美食杂文”几个字划掉。
他还是很喜欢写这类文章的。
剩下的温向平最属意的其实是。
不像诗歌那般阳春白雪,被高高的供奉在殿堂,它的受众面广不说――下到平民百姓,上到大佬文豪都能接受,相对而言也更易打出名气为之后的作品造势。
倘若要能连载出版,那更是创造一条可持续发展的生钱之道。
只是,这写些什么却难住了温向平。
既要有天马行空的创意,又不能惊世骇俗。既要抓得住读者眼球,又不能引起他们的反感。
温向平一时陷入困顿,索性放下笔,写作,还是需要灵感哪。
一起身,看见温朝阳正拉着甜宝进来,温向平立马喜笑颜开。
“朝阳和甜宝是来找爸爸的吗?”
温朝阳不情不愿的点了个头,
“是姥姥――”
话还没说完,身后的甜宝已经大着胆子上前,
“爸爸,我还想听故事。”
恩?
温朝阳立马看向甜宝,甜宝一天到晚都跟他待在一起,他爸什么时候给她讲故事了?不是就唱过歌儿吗?
在怀疑的同时,内心还隐隐有点委屈。只不过太过微弱,没有被主人注意到罢了。
女儿好不容易跟自己提个要求,温向平怎会不答应。乐呵呵的把甜宝抱上炕,见甜宝乖巧的任他抱,心里更是软的一塌糊涂。
“朝阳也上来。”
温朝阳低垂了眼没有动,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有点不高兴。
温向平于是如法炮制也把儿子抱上炕。
“我不要――”话是这么说,被抱起来的时候温朝阳也乖顺的没有挣扎。
儿子女儿排排坐等着听他讲故事,温向平感觉从来没有这么好过。
不再磨叽,拖过来椅子在炕前,温向平跟两个孩子面对面大眼瞪小眼。
可是,讲什么呢?
窗外的雨噼里啪啦如玉珠坠地,天色阴沉不已,温向平心里有了个主意。
“从前有一位有钱人家的少爷,他的父亲安排他和一个贵族家的小姐结婚。这个贵族家里已经没落,没落就是他们的地位没有以前的高,也没有钱能维持生活,所以贵族才答应了有钱人的提亲……”
“维克跑到了一个森林,这里阴暗可怖,令人害怕,可是维克为了锻炼自己还是没有走。他在这里一遍遍的练习婚礼的流程,有一次,他将戒指无意间戴在了一根枯木树枝上。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随即一个死去的少女出现了。原来,那截树枝是她的骷髅手指……”
故事中难免有一些词语和习俗是孩子们听不懂的,甚至连名字也是从未接触过的,可温向平从不避讳它们,反是解释紧跟其后,他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扩展孩子们的视野以及思维。
屋外雨声大作,衬得屋内越发安静,只有温向平起伏错落的声音流淌。
甜宝和朝阳都听的入迷,紧紧盯着温向平,待他讲到“地下钻出了死去的少女”时,齐齐一声惊呼。
甜宝扑到哥哥的怀里,
“哥哥,我怕。”
温朝阳也怕,可他是哥哥,必须不能怕。
温向平见状,赶忙道,
“不要害怕,这位死去的少女是个可怜的小姐,咱们先接着往下面听。”
“这个叫丽丽的死去少女是被她的未婚夫杀害的。丽丽也是位有钱人家的小姐,她的未婚夫为了抢夺她的家产,假装跟她相爱……”
甜宝和朝阳起初还缩在一起相互依偎,越往后听,却越是义愤填膺,也不再害怕了。
“大坏蛋!”甜宝凶凶的挥了挥拳头。
温朝阳跟着点头,丽丽实在是太可怜了,被她心爱的未婚夫杀了,家里的财产也被未婚夫侵占了。如果他当时在场,一定会阻止丽丽跟未婚夫私奔的!
不着痕迹的灌输了一把“私奔没好结果”的思想,温向平也算提前做了一把“爱情教育”,这点倒是和苏玉秀不谋而合了。
“丽丽被感动了,她决定放弃让维克喝下毒酒跟自己结婚,并决定帮助她和维多利亚结婚。她发现原来一直千方百计要娶贵族小姐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