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识的情况也较多,故以“挪用”定性导致一些贷款户的极力反对。1996年9月,根据总行计划信贷会计等部门联席会议精神,首次纠正对企业全部以18‰计息的行为后,对仍同意以18‰计息的企业,在法院判决时,注明:“结清时按判决书执行”,已经留下变通的空间。
根据以上情况,建议逐步统一到以法律文书为据的理由,将逾期贷款利率一律调整为12‰执行。
如能同意,可另发通知,供营业部执行。
计划信贷科
一九九八年二月九日
该文送给王显耀阅后,他于二月十日批示:
请陈行长阅,我同意信贷部门意见。但,是否与总行通一下气后再办。
王显耀
2/10日
陈作业看后,将批示过的文章交回给夏天,两人商量后,决定写一个请示文件到总行,看上面的态度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