霁市身处江南,是太湖湖畔的一座小古城,一半现代,一半古色的城市建设给了这座小城不同别处的繁华。
城小,人却多,不提那些来这拖家带口的外地打工者,光是每年来霁市旅游的游客就能把这座小城挤得满满当当。
人杂,事自然也就多了,鱼龙混杂的环境让这里诞生了一个特殊的机构——712刑侦处,挂名于霁市警局,却由中央直接管辖,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刑侦机构。
—— …… —— …… ——
江南的黄梅天总是无比的闷热,昏黄的天色好似随时都能给你来场大暴雨。
林帆刚带着新来的实习生跑完现场,浑身大汗,还没来得及喝上口水就被路过的局长派了件苦差儿。
“老大。”
林帆苦着脸在局长警告的目光中敲响了隋烈的房门。
“进。”
“沙坑埋尸案有进展了?”
“没。”
林帆垂下头。
“又发生大案了?”
“也没。”
这下头垂的更低了。
“那你来找我干嘛!”
办公桌后的男人重重地阖上手头的案卷抬起头来。
“局长让你去接一下上头派来的副队,……就是那个据说大学时期就帮助FBI屡破奇案的犯罪心理学专家。”
林帆知道自家老大的习性,除了案子外没一件事能让他上心,像是局里会议这种对他来讲那绝对算是打个盹的大好时机。
果然,林帆解释完后,男人这才慢慢地点了点头。
“还要人接?他是幼儿园没毕业吗?那要不要我再去帮他找个妈妈来!”
男人有着一副天生的烟嗓,平日里又man又痞,当然,现在说起这话来更是嘲讽至极。
“……据说那位专家刚出机场就不幸遇到一起连环追尾,现在人还躺在市三院,局长的意思是让你代表全局去探望一下新来的同事,表达一下欢迎,如果可以的话再顺便帮他办下出院。”
“啧,够倒霉的啊!”
男人嗤笑出声,活动了下手指后,捞起椅背上的警服站起身来。
“看样子,我不去看他一眼都对不住他千里迢迢从美国华盛顿飞来霁市出场车祸啊!”
平时早被喷惯毒液,此时听他这样说话,林帆没有半点不适,只觉理所应当。
只是要可怜那位新来的专家了,希望他能在老大的损嘴下安然存活。
思及此,林帆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文质彬彬的黑西服在老大的注视下瑟瑟发抖的身影。
毕竟他老大浑身痞气,也就穿上警服才能勉强遮掩点,平时便衣侦查的时候那绝对是个分分钟就能打入敌营的人才。
男人披上警服从林帆身旁走过,高大的身躯一下就把他盖了个严实,算算日子他来这儿也快两年了,却至今都还常常被自家老大的威压所镇住。
那一身气势,简直要上天!
男人的皮肤有种常年不见阳光的苍白感,五官深刻,剑眉星目,很是英俊,但一个照面下对他最深的印象绝不是那张俊脸。
身高193,无论走到哪都能稳稳当当地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盖过现场所有人至少半个头。再加上那一身在衣服的遮盖下都喷薄欲出的肌肉,那蓬勃的生命力,啧啧啧!
总之,林帆见着他的第一眼就深深觉得这位该出现在欧美的男装大秀上才合适。
做警察,屈才啊,简直都对不起老天爷给的好资源!
“嘿,站着做梦呢!”
隋烈在林帆眼前晃了晃手,“在我回来前把局长要的沙坑案报告交我桌上。”
“啊?”
林帆惊呼出声,因着这案子是发生在启名私立,消息无法完全封闭,怕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所以需要把一些可报道的消息及时发布。
这份报告便是直接面向广大群众的,他这个高考作文都写不完的人哪有这能力啊!
“怎么,你以为你平白给我找了件麻烦事不需要付出点什么代价?”
隋烈拍了拍手下的肩,施施然地把人推出办公室后带上了门。
“不是,那是局长吩咐的啊!”
“我管你呢,有本事你就去找局长替你写咯!”
不顾林帆在身后跳脚,隋烈的步子越迈越快。
要不是他突然想起还有份报告要糟心,他会主动去接人?
呵,做梦比较快!
市三院距离警局不过相隔三条街,十分钟后隋烈便已站在住院部的楼层上了。
根据局长给的地址,隋烈轻轻松松就找到了那个病房。
敲门,开门,进门。
男人动作一气呵成。
只不过,也就仅限于此了。
事实上,在隋烈看清病床上那个昏睡身影的那一刻便已窒住了呼吸,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后,“砰”得一声甩上了门。
走廊里,隋烈抱头蹲坐在门口。
嗤,瞧瞧,他这是见着了谁?
这不是那个四年前狠心抛弃他,只为远赴美国做模特的渣前女友吗?
那女人绝对是他人生中最大的一次滑铁卢,四年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