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少用的一个房间。
余欢进去的时候,余希就跪在毛毯上,鼻子不停往下淌着血,因为疼痛,整个人蜷缩起来,像是一只虾米。
余欢愣了愣,绕开他,走到了孟老太爷身边。
余希看到了一双干净的鞋子和漂亮的裙摆,他吃力地抬起脸来。
满脸的血污,看来没少受了教训,他死死地瞧着余欢,伸出手,却因为疼痛而又垂在地上。
“……欢欢。”
这一声扯到了肺管,他痛的眉毛都皱了起来,咳了两声。
孟老太爷端坐在主位上,一言不发。
余欢正恭恭敬敬为他沏茶。
目不斜视。
余希睁着双充血的眼睛痴痴瞧她。
余欢更漂亮了。
她穿着干干净净的漂亮裙子,皮肤透到几乎会发光,哪怕不着浓妆,也是压不住的柔美昳丽。小时候第一眼见她,余希就知道这姑娘和自己是不同的。
他是上街讨饭吃的小乞丐,为了一个包子,他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从污泥里起来的人,无父无母,能为了半个沾了土的馒头和野狗打架,还有什么好怕的。
干爸做的不是正当生意,他知道,但也觉着无所谓——连饭都吃不饱,他才没有多余的同情心。干爸瞧他机灵,才收留了他,也是叫他陪着干爸那唯一的女儿玩,也就是余乐。
那时候余希还没有名字,干爸叫他黑小子,干爸的女儿,乐乐则是叫他野种。
余欢刚被骗来的时候,只会哭,她年纪小,白白嫩嫩的一团;余希刚见她就惊住了,这样娇气白净的小团子,也不知道干爸是怎么骗过来的。
干爸起先似乎打算是把她卖到山沟沟里面去,那边有个村子,余希去过几次,知道那边的人喜欢买了些女婴从小养着,好做童养媳。可惜这次出了点意外,干爸他们不知怎么着被盯上了,未来得及甩脱。
余希趁机带着生了病的余欢跑路。
那时候,他只知道这一小团子叫桑桑,若是在平时,这是他穷极一生都可能无法触碰到的人物。
偏偏阴差阳错,落入他手中。
逃跑的时候,余希没打算带着乐乐,但她自己跟了上来,时不时威胁余希,如果不带上她,她就去举报余希是同谋。
相仿的年纪,见识过太多昏暗的孩童,连心思也比蜜罐里泡大的要多。
余希没有办法,只好带上她,三个小孩子东躲西藏,一路乞讨回了霞照市。
余欢肠胃弱,经不起折腾,刚到霞照市就发起高烧;余希只好带了她去慈济院求收留,他先前还担心余欢醒来后会告诉院长事情的一切,但谁知她醒来后,直接不记得之前的事情。
余希也是那时候萌发的念头——他会好好地教导余欢,将这个小姑娘养成“自己人”。
——若不是祁北杨。
余希拿污皱的衬衫袖子,擦了下鼻子。
如果不是祁北杨干涉,不会有人知道他当年偷换试管的事情,余欢现在也不会重新回到他触不到的位置。
他破了音:“欢欢,我是你余希哥哥啊。”
余欢稳稳地将茶盏双手奉给孟老太爷:“外公,请喝茶。”
孟老太爷接过去,撩了撩眼皮。
余欢走了过来,抽出张纸巾来,弯腰,递给余希,漂亮的眼睛中满是怜悯:“外公已经将所有的事情都告诉我了。”
包括余希一直以来的偷拍行为,这么多年妄图对她进行精神上的驯化……后者倒不是外公说的,而是余欢自己慢慢觉悟出来的。
从祝华院长临终前叫她提防余希起,她开始慢慢回忆起余希从小到大同他说的那些话。
“我感激你曾经将我背回慈济院,但同样憎恶你给我灌输的那些东西,”余欢将那方洁净的纸巾塞到他的手中,不曾触碰他的手,“胆怯,懦弱,不敢争取,畏手畏脚,这些都拜你所赐。”
余希眼神一闪,想要趁机去抓余欢的手,但余欢轻巧避开,望向他的眼眸中唯余冷漠:“你可还记得宋凌?”
从余欢口中听到这个名字,余希脸色煞白。
“他是我的男舞伴,”余欢说,“当年被人骗着贷了不少钱,后来又因为还不上钱而被人指使打断了腿……你可知道,对于一个舞者来讲,这意味着什么?哦,你当然知道,不然也不会做。余希,毁掉一个人就那么让你痛快吗?”
这些事情,他自以为做的隐蔽,还不是叫人轻轻松松就查了出来。
余希颤抖地将那方纸巾按在侧脸上。
纸巾还残存着她身上的一丝香气。
这怕是能接触到欢欢的最后一件东西了。
余欢说:“我也很奇怪,为什么从小到大我的人缘总不够好。直到昨天,我才偶然得知,原来从小学到高中,你总是不遗余力地散播各种各样的谣言,驱逐着我身边的人。余希,你曾说祁先生是变态是恶魔,那你做了比他更恶的事情,又是什么?”
从上小学起,余欢就曾被同学孤立——不知是谁先说的,说她是ji女的孩子,有娘生没爹养,才被丢到孤儿院中。幼小的孩子对这样的流言不知所措,只会偷偷摸摸地哭,然后余希会心疼地安慰她,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