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去了一家正经不错的小馆子,里面的菜对胃口。
小馆子就在酒店附近,也不用开车。
按着记忆,穿过了两条街道之后,便找到了那家不起眼的小饭馆。
落神县的人似乎没有出来吃晚饭的习惯,虽然已经到了饭口,不过里面冷冷清清的,只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在里面吃饭。
我推门走了进去,正在看电视的老板娘,立即起身迎了过来,说道:
“吃点什么?今天的排骨不错,来个红烧排骨?”
“不吃那个,还得吐骨头,麻烦......”
说话的时候,我拿起来吧台上的菜谱,回忆着‘三年前’和王胖子都吃过什么菜肴。
就在我准备点菜的时候,饭馆大门再次被人推开,一个喝的醉醺醺的醉鬼走了进来。
“你别轰我!今天我是来花钱吃饭的......”
听着声音耳熟,我回头看过去,竟然是上午揍过一顿的要饭的。
他换了一身干净衣服,不过脸上还是脏兮兮的,头发也是乱糟糟的。
要饭的不知道在哪喝过一顿了,并没有认出我来,只是醉醺醺的冲着老板娘一直嚷嚷:
“我有钱了!你不能再轰我......
今天我是来花钱的!吃好的!
你们家什么贵我吃什么!
来盘猪头肉!贵的猪头肉!
还要烧豆腐!贵的烧豆腐!
再来一斤油饼!多放油!油汪汪的......
你们俩吃什么呢?土豆丝啊——穷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