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吸引了不少好奇的目光。
哦,“霸道”是吴宇森爱车的名字。他自己起的。
林凡在最初愣了几秒之后,坦然接受了。公仔,手办都能有名字,凭啥车不能有?
因为底盘高,驾驶位的视野也高。林凡一路上都在看前车的车顶,研究各种不同车型的天窗……
看着前面一堆密密麻麻的车,多得人心慌,还不如矮一点,只看前面的车屁股呢。
吴宇森带着林凡到了市中心的商业区。
这里有老牌的百货商场,也有新型综合商场,不管想买什么,在这里都能找到。
和特事所共用一个停车场的那个商场定位偏高档,卖的都是些轻奢的品牌。
林凡倒不是没钱,但以吴宇森对她的了解,生活基本上还是以舒适,随意为主,对奢侈品的需求并不高。
所以他直接做主,带人到了这个商圈。
一进商场,金思辰就像开了屏的孔雀,来了精神。
领着林凡从香薰蜡烛看到莲花香炉,对桌旗挑挑选选,又向林凡推荐水晶花瓶……
不是来买生活用品的吗?吴宇森不解,这些东西跟生活有什么关系?
不过他也没吭声,老老实实保持微笑,当个合格的搬运工。
“这个!”金思辰指着毛茸茸的粉色兔耳朵家居服对着林凡说道,“这个可爱死了,你穿肯定好看。”
有多少女生能抗拒得了毛茸茸玩偶的攻击?反正林凡不能。
她看到金思辰指着的那件衣服,感觉有些心水。但粉嫩的颜色又让她有些犹豫。
是不是太嫩了一点?她今年都37了……
还没想好呢,金思辰已经将衣服拿过来,披在了她的身上。
林凡下意识的配合着套进胳膊,金思辰又将兔头帽子往她头上一罩。
硕大的兔头毛茸茸地盖在林凡头顶,帽子两边垂下两只长长的毛绒耳朵,配着林凡那张冷萌脸,简直不要太可爱。
直男吴宇森都感觉可爱极了,笑得更温柔了。
“好看吧?”金思辰双手环胸,挑眉问道。
林凡见他俩都这么说,找了面镜子一照。
“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