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运气好,打到一只兔子跟狍子,那只狍子还不小,卖了不少钱,剩下这只兔子,他想着带回来给林家人加餐,没想回来见到了许久不见的林殊。
大朗几个围过来看,手指忍不住戳一戳,兔子已经晕过去了,但是是真重,起码有六七斤了。
“太好了,中午还有兔子吃,红烧好吃。”
“我喜欢吃麻辣的,辣辣的。”
“炖肉吃更香。”
......
林殊嘴角抽了抽,几个吃货,哈哈哈她也喜欢吃哈哈哈,一半红烧一半做麻辣兔肉吃。
“谢啦,你喜欢吃什么口味的?”
毕竟是人家带来的,总要顾忌人家的口味嘛。
“都可以。”
魏邵霆犹豫了下,他没在林家吃过兔肉,不清楚他们家做什么口味的更好吃,但他更喜欢吃麻辣兔肉。
“行,那我们就一半红烧,一半做麻辣口味的,唔,晚上吃。”
中午已经有了菜,晚上等爹他们回来了一起。
“好耶,太好了,让大伯娘晚上煮多点米饭,我要吃两碗饭。”
大朗欢呼一声,自告奋勇抓起兔子跑去厨房一边说。
二郎也不甘示弱。“我也要,我也要吃两碗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