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12.7导气式自动狙击步枪
将奥利弗送走,珀菲科特也返回了自己的实验室。
脱掉了身上用于见客的长裙,重新换回更轻便的衣服、披上白大褂回到实验室,珀菲科特决定做点其他事情换换脑子。
最近这段时间一直在忙应对末日灾难的事情,令她感到疲惫和压力之余,也让她觉得自己的思维都僵硬了。
毕竟长时间的思考同一个问题,是很容易让人感到疲劳的。
她须要做点和末日灾难无关的事情来让自己的大脑放松一下,免得把自己绷得太紧。
通常来说,以珀菲科特的习惯,她会鼓捣一些自己感兴趣的小东西,比如说会飞的机械小鸟、会唱歌的人偶之类的炼金术造物。
这既可以放松大脑思维,也可以锻炼自己的技艺,制作出一些有意思的东西,算是一举数得了。
不过虽然是随意鼓捣一些自己感兴趣的小东西,但通常来说珀菲科特还是会给自己的这种闲暇放松定下一个大致上的基调和目标。
比如她现在正在做的,就是一把对于这个时代来说有些超纲的大口径自动狙击步枪。
在原世界,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燧发枪都还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枪管里没有膛线,子弹是靠推杆从枪口塞进去的,打一发就得停下来花费大约半分钟的时间来装填。
能够在一分钟之内打出三枪的,已经是效率极高的精锐老兵。
那个时候对火枪的使用,也就只有被后世嘲笑为排队枪毙的线列步兵。
人类直到第二次工业革命以后才开始使用德莱赛针发枪、毛瑟1871式这样的单发装填步枪,子弹也从纸壳定装黑火药子弹向着铜壳无烟火药过渡。
至于说自动步枪?那基本上要等人类两次世界大战结束,在战场上死了几千万人之后,才开始大规模的应用。
可以说,在原世界想要在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造出自动步枪?理论上可能,但实际上基本造不出来。
但在这个世界,靠着炼金术这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逆天的东西,珀菲科特倒是可以手搓一把大口径自动狙击步枪了。
“12.7导气式自动狙击步枪”
“制作材料:卓越”
“制作工艺:卓越”
“效果:有效射程1.2KM,极限射程1.5KM,可以做到800M范围内精准杀伤单个有生目标。”
“评价:射速300发分钟的自动狙击步枪,已经完全超越了这个时代的武器水平,你用的还是大口径全威力弹,全装勋位骑士挨一发都能被炸成两截,你是打算用它去猎龙?”
在全知之眼里,这把珀菲科特一点一滴用手工制造出来的步枪,就是有着如此夸张的评价。
这是在原世界放到珀菲科特穿越以前都相当能打的性能,就更不用说在这种还在用纸壳定装弹药的时代了。
如果珀菲科特真的带着这东西上战场,那是真的能够改变一场战争的结局与走向的。
不过虽然对这把武器十分的满意,但珀菲科特却并不打算真的带着它上战场。
一方面是因为她是一位炼金术士,还是朗顿有史以来最天才的炼金术大师,让她上战场属实是暴殄天物了一些。
而另一个方面的原因则是因为这把枪就不是珀菲科特为自己打造的武器,而是打算送给福斯特的礼物。
福斯特是超凡者,还是一位等级达到了大骑士级的骑士,这是珀菲科特很早就知道的事情。
这位老管家是当年珀菲科特的爷爷老布兰德利斯男爵的扈从骑士,与担任学徒的骑士侍从不同,扈从骑士是和自己所跟随的骑士高度绑定的。
而并非像是骑士侍从那样,在获得正式的骑士头衔之后就可以从自己所效力的骑士麾下脱离。
通常来说,骑士都不会苛待自己的扈从骑士,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甚至会划拨给他们一小块领地。
就比如珀菲科特的爷爷老布兰德利斯男爵是一位强大的勋位骑士,他凭借在战场上所积累的战功获得了世袭男爵的头衔和一大片领地作为自己的封地之后,就将封地里的一个村子分给了福斯特,并给予了他正式的骑士头衔。
但福斯特却一直都留在布兰德利斯庄园做了一名管家,照顾了布兰德利斯家族的三代人。
对于这样一位可敬的长辈,珀菲科特除了想办法帮他突破大骑士的等级,成为勋位骑士之外,也按照自己的思路为这位老管家打造了全套的装备。
其他部分珀菲科特基本上都已经做好,确认可以给福斯特带来一个巨大的惊喜。
而这把枪原本珀菲科特是不太打算做的,因为有着炼金术的存在,这个时代的骑士们披甲上阵的时候,他们的盔甲足以抵挡那些燧发枪的射击。
甚至于大骑士等级的骑士,都够在盔甲齐全的情况下去用血肉之躯硬接小口径前膛火炮了。
所以枪对于这个时代的骑士来说,可能还没他们挂在腰上的手弩实用。
至少一些制作精良的手弩也具备连发功能,可以在一分钟内打空50支装的箭匣,把对面一整列线列步兵挨个射爆脑袋或者把其中某个幸运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