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小隼一点都不客气,把钥匙拿到手里,俨然成了这个家的女主人。
有了钥匙就不必等孟欣开门,此后几天,曹小隼来去自如。知道孟欣犯的是痛风,小隼又是找老师又是找同学,打听到花城中医院有个老中医的中药特别有效,就去排队买了来,一早就过来熬好了,早晚喂给孟欣喝。
不仅送饭喂药,小隼隔天还把家里搞一次卫生,中午拉开窗帘晒晒,晚上拉上窗帘挡挡,像个哑巴保姆一样把家里打点得有条有理。
曹小隼第二天就给孟欣买回来一部手机。那天孟欣把手机一摔就走了,曹小隼就在不远处看着。等孟欣走远了她过去从手机里取下电话卡来,才把那堆破烂扔进垃圾桶里。
小隼把手机调试好充好电放在床头柜上,就是不给他开机。
这种类似于过家家捉迷藏的游戏是曹小隼乐此不疲的,毕竟她从省城技校出来才没多长时间。跟学长学妹们钻树林爬院墙的日子还能想得起来,今天不跟李讲话明天又跟孙绝交的日子也才过去不久。
孟欣对她不理不睬,她也乐得默默地享受这种自得其乐的乐趣。对于她来说,喜欢的人躺在床上,一日三餐地照顾他,一勺勺汤喝了一口口饭吃了,他跟你怄气才心中有你。想想看,他是不会跟保姆怄气的是不啦?
把事儿想到这种程度,曹小隼又认为自己很好笑,这自我安慰的本事,可能要天下第一。
美中不足的是莫得王经常发信息来打破这美好惬意的场景,又没什么诗意,除了请唱歌就是请吃饭。不过替他想想也挺为难,吃饭唱歌都不给他机会,别的他更不敢想点啥了。
这么拖着也不是个事儿,尤其不能使唤人家的时候就叫来,不用人家的时候就理也不理。莫得王不是个坏人,也不能把人家的终身大事耽误掉。王小户他怎么都看不上,左思右想,决定把姐姐推给他。
“老莫,我心里确实有人了。我介绍我姐姐给你认识,看你够不够运气被我姐看上吧。”小隼发信息跟他说。
“你哪来个姐姐?”
“当然是我亲姐!你以为我像你?满大街认姐姐?”
“不带这么损人的!”
“我们姐妹都是良家女子,莫得王你可把心思摆正。”
“你看看你,这么久了还不了解我?”
“是了解了一些才给你个警告。不过我可有个条件,答应了我才介绍给你。”
“说实话,你这里我真没机会吗?”
“我正是要提这个条件。感觉我姐姐好的话,用点心去追她。然后,坚决不要骚扰我!”
“好!我保证。”莫得王态度还挺端正。
当晚曹小隼几乎同时收到两条信息。
一条是姐姐发来的:“你介绍一个搞广告公司的老板来帮衬我吗?”
另一条是莫得王发来的:“小隼,谢谢你!我保证不会再打扰你。”
莫得王说话算数,接下来的日子里,好多天没给小隼发过信息。
终于要主动跟孟欣讲话。或者说,是终于有个光明正大的理由跟他讲话。
周律师给花裴做了一项增值服务,申请并办理了第一次探视手续。孟欣跟花裴没有结婚,不属于亲属关系,不熟悉这套流程处理起来非常麻烦。对于花裴的案子周律师心中有愧,能帮的忙她就很积极。
小隼没有第一时间告诉孟欣。她遵照周律师的交代,给花裴准备了一些受控范围内的生活必需品,比如内衣内裤打底衣裤,不太时尚的外套,洗漱用品及一些简单的化妆品。
孟欣的脚还没有痊愈,何况以他的性格,准备这些琐碎的东西也会让他头大。
由于出庭的那些证言,小隼内心对花裴很是愧疚。看着这些天孟欣被煎熬的惨相,小隼心有不忍,但一想到为他脱了七年的牢狱之灾,不免心下甚慰。
最多这样陪他七年吧,人生有几个七年呢?这么想了,曹小隼就感觉怎样都是幸福的。
“周律师说,明天下午,可以去第一监狱探视花裴了。”
曹小隼一边说着,一边冷眼打量着孟欣。
“啊?这么快?”孟欣激动地从床上跳下来,脚踩到地板上用力过猛,那双痛风脚疼得他“嗷”地喊了一声就坐到了地上。
小隼把准备好的东西拎到孟欣跟前,他却把眼瞪得像牛眼一样,一把把袋子推翻,里面的东西滚了一地。
“好吧,算我多事儿。”曹小隼委屈得坐到一边垂泪。
孟欣对此装作看不见,自己拿个袋子,跪爬着到衣柜里找衣服,到杂货间里找日用品。
找来找去也凑不齐,又万分沮丧地爬回来,把刚刚倒出来的那些物件一件件装回袋子里去。
本来曹小隼打点得错落有致,他随手这么一通乱塞,装都装不下去,气得又推倒了,爬到床上掀起被子蒙住了头。
曹小隼气鼓鼓地瞪了他很久。
她心里也很矛盾,如果不是他生病,可能她会选择远远地离开。
自己心爱的人,要去见他心里的人,自己要给他准备她需要的东西。对于曹小隼来说,每放一件东西进去,就像在心里掏了一把,最后都掏空了放进了别人的袋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