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呼~” 宋左的左手死死地捂着脖子,手上沾满了血,那张如同鸡皮的老脸上,却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来。 “还以为这次死了……” 子弹划破了他的大动脉,从肉皮透了出去,没伤到骨头和神经,但对普通人来说,大量出血依旧是足够致命的伤势。 可宋左是个异类。 粘稠的血顺着树皮往下滴淌,没一会儿就沾在了树上,不像是血,而是给人一种沥青般的粘稠质感。 …… “因为血液毒素沉淀而造成的皮肤溃烂,其实并不致命,可你现在的血浆蛋白含量,是一般高粘稠血症患者的一百六十多倍,动脉硬化,血栓,脑梗,心梗……哇!老头子,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宋左已经记不清那个医生的脸,只记得每次见他,都有冰冷的强光打在自己脸上。 手术刀划开自己的手臂,红色的疤痕后面,好半天才流出一点颤巍巍的血浆来。 “啧啧啧,像果冻一样,生命奇迹啊。” 他带着口罩,把血抹到自己指尖。 “能救么?” 手术台上的宋左的外凸的眼球像是等待解剖的青蛙。 “绝症,这年头,怪病的种类,比野外的疫鼠还多,资金充足的大公司牟着力气发展军工,谁有心思搞这个研究?哦,还有,大本钟研究院有种药,叫做es造血细胞增强剂,大量服用的话,能够抑制你的病情。” “但是我得提醒你,本来你的心脏负荷就已经非常大了,不是三阶兵种的底子顶着,你一定活不到今天,可大量使用这种药物,会对你的心脏造成不可逆的损耗,届时,你的心率会越来越慢,直到撑不住,然后挂掉。你儿子不就是因为过量……哦,抱歉。” “……” 沉默了一会,躺在冰冷手术台上的宋左开口:“狗日的凛冬。” 医生推了推眼镜:“说的是,狗日的凛冬。” 砰!!!!! 大团的火焰在星罗错列的废墟之间炸开,宋左拿起一管凝血喷雾,粗暴地喷在自己脖子上,稳如磐石的右手扣动扳机。 远处阳台上的火焰熊熊燃烧,一具骨骸若隐若现,已经被烧得不成人形。 “不是他,还有!” 没有任何理由。宋就左断定,那名神乎其技,拿一把加瞄准镜的莫辛-纳甘步枪就差点要了自己小命的活尸狙击手,依旧活跃在战场上…… 焦黑楼架弥漫着烟尘,时而有恶犬的哀鸣和枪声响起,而高低错落,被藤蔓和胡杨包围的荒楼间却安静下来,再也听不到野牦牛枪械那独有的粗暴枪声,也看不见一个隐匿在黑暗中的活尸狙击手。 宋左的视野里一片空旷,他的弹药包里有自制的各色特种子弹,他却挑了一颗最普通的步枪子弹上去,凛冬的枪械无论如何发展,基础都是那场持续将近三十年,让世界为之陪葬的战争,而这种量产子弹的击发时间,却是宋左所有子弹当中最短的。大概只有0·02秒左右。 尽管不想承认,可在狙击技术方面,自己的确被人家盖住了,只是还有赢的机会,看谁的运气好一点。 自童年时代,枪械就是宋左最好的伙伴,十二岁那年入手的第一把狙击步枪是德国的43,小萝卜头一样,顶着步枪,溃烂的皮肤穿梭在各色战场,他想活着,就需要大量的金钱去购买庞贝出产的药剂,想要弄到钱,就又得拿命来面对眼下这样的情况,万恶的悖论。 蓦地,一个带着贝雷帽的身影出现在宋左的眼帘,他手里端着枣红色的枪杆,右眼抵在十字准星上。 似乎沟通好的一样,在贝雷帽出现的同时,宋左的瞄准镜里,至少有三把狙击枪口同时洞出,枪口落处,都是自己所在的这颗胡杨树。 没有思考的余地,宋左拧腰调转枪口,食指扣动107的扳机,子弹出膛。 …… 一只猩红的两头活尸犬软软瘫倒,口鼻溢出血来,身上却没有任何伤口。 血蘸! 李阎手里的虎头大枪沾满恶臭的血迹,脚下歪七扭八,都是弗拉基米尔犬的尸体,其中有一半左右,是死在李阎的血蘸之下,这些凶恶畜生灵巧又剽悍,李阎不怕它们的牙齿和爪子,却不愿意沾满带着强烈辐射的毒血,所以尽可能用血蘸杀掉这些弗拉基米尔犬。尽管字面上没有消耗,可一连动用五次血蘸,杀死了十五只活尸犬的李阎,依旧觉得两眼涨痛,胸口发闷。 一只又一只弗拉基米尔犬只让李阎瞄了一眼,就诡异倒地,四肢抽搐。 破开天花板的空旷房间能看到月亮,李阎走出满地的血污和泥灰渣子,顺着楼道要往下走,左右的门户纷纷洞开!大量的持枪活尸鱼跃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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