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的范围内;
另外一个是住在高先生隔壁家的良也先生,他在案发的时候很清楚地听到死者与被告争吵不休的声音,还听到了打碎玻璃瓶的声音;
最后一个是住在死者对面的小女孩,她在录口供的时候曾经明确地指出,被告当时鬼鬼祟祟地拿东西撬开死者的大门,但碍于她的年纪太小,在法庭上所作的证供很容易被辩方推翻,因此暂时不考虑让小女孩出庭作证。
辛可婷表示反对:不行,本来我们的证人就已经够少了,如果再少一位证人的有力证供,对被告的指控会大幅度地减少。
夏丽丽无奈地说:“我只是给你一点建议,你可别忘了,你才是这一宗案件的主控官。这宗官司要怎么打,是你的自由。”
“物证方面呢?”
“全部有被告的指纹,包括那把拿来刺死死者的水果刀,这是最有力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