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既生瑜何生亮的恶性竞争,这一次的音乐会演奏变更,会不会已经默许或许暗示二人的音乐造诣上的某种长时间的差距呢?
朱迪斯躺在床上很安稳地闭着眼睛,心里似乎有着无限的遐想。
关于外界的传闻其实是比比皆是,可谓是众说纷坛。
其中不少声音是针对约翰的,只要稍微正常一点的人都知道,那是金文莱的公关团体用金钱在造势,企图或者意图攻击约翰的声誉。
她很生气地关闭浏览器,将旁边的手机很用力地扔在墙上,砸了个粉碎。
没想到她等了那么久,等来的竟然是这么一个结果。
犹文太坐着电梯,在此期间,他从衣袖里拿出毛巾,捂着自己的嘴巴,从进电梯开始,他的鼻子就闻到了一些很奇怪的气味,他说不上来这些味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反正这些味道只会让他感到不安,于是他只好拿毛巾捂着嘴巴,等待十七楼的到来。
大约在一个小时之前,他接到了通知,长夜公寓发生了一宗凶杀案。
其他的同事已经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只有他是最迟到达现场的。
不知为什么,自从他找不到那位戴着墨镜的神秘女人,他就整天显得心不在焉,做任何事情都会慢半拍,包括走路都比别人慢。
他的内心深处到底在思念着谁呢?他只知道,该记住的,他一定会记住;记不住的,他也不会勉强自己。
他弯下腰越过警戒线,将警员证件挂在脖子上。
阿MAY看来已经了解过现场所发生的一切。
她正在滔滔不绝地说明了现场的情况。
死者叫金文莱,这房子是他在两年前买了下来。发现尸体的人是楼下的保安,他巡逻楼道时,闻到了奇怪的气味。
接着循着气味散发的路径发现了虚掩着的门,然后他推门而入就发现了金文莱的尸体。
他依旧捂着嘴巴打量着躺在地上的尸体,血液从尸体内渗出来,有一部分已经凝固。
“有没有可疑的人物出现在现场?”
阿MAY环顾着四周,不断地响起现场拍照的声音,闪光灯接二连三地闪了起来。
她走到他跟前,在他耳边说:“楼下的管理员曾经看到一名男人怒气冲冲地进入了长夜公寓的范围内,这个人经常出现在这座公寓里,所以他认得他。”
他不以为然地说:“认得就行了,走吧,我们去抓人。”
她拉着他的衫尾,艰难地说:“可是……我们要找的这个人……一定会引起社会与公众的舆论,他可是一位公众人物,上面的行政人员已经给了指示,一定要低调处理。”
约翰刚刚从酒店里走出来,衣衫不整的,手里还拿错了灰色的外套,一副意犹未尽又睡眼惺忪的样子。
这时候太阳刚刚升起来,街上的人起早贪黑,成年人要赶着坐公交上班,小孩子要挤公交上课,繁忙的交通路段开始了日常的运作。
他还在寻思着接下来要去哪里的时候,突然想起了昨天的音乐会,他想知道音乐会的受欢迎的程度,于是在路边摊买了一份三十块的报纸。
刚刚打开报纸,犹文太就出现在他眼前,最初他还以为这个男人只是要路过,但是他很快发现这个男人盯着自己看,这男人身后还有好几个人都在盯着自己,他下意识想要逃跑。
犹文太试图让他冷静下来:“约翰先生,我们是警方,你不用害怕。”
他立马松了一口气:“吓死我了,原来你们是警方,早点说嘛。我还以为你们要抢劫呢!”一大清早的。对了,你们要找我?还是在附近执行公务?”
犹文太冷冷地说:“我们是专门来找你的。”
约翰不以为然地说:“找我干嘛?我可是良好市民,没有偷税漏税,奉公守法,对机构的一切行政决定都是十分支持的。”
阿MAY从后面走上前,开门见山地说:“金文莱昨晚在自己的公寓里被人谋杀了。”
约翰非常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什么!他死了?不可能啊!我昨晚才找过他。”
犹文太下意识地说:“也就是说,你也承认了昨晚有见过金文莱是吗?”
约翰点了点头,一时半会还搞不清楚到底是什么状况。
犹文太与阿MAY相互地对视着,几秒过后,犹文太正式向约翰宣布:“约翰先生,我现在正式怀疑你与不归街道784533的长夜公寓发生的谋杀案有关。”
“请你跟我们回去协助调查,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我们都会用纸和笔记录下来,将来将会作为呈堂证供。”
阿MAY担心约翰会惊慌失措地逃走,所以只能尽量地稳定他的情绪:“约翰先生,你不用紧张不用害怕。我们只是邀请你回去协助调查而已。”
约翰根本没有想过要逃走,他下意识地看了看手里报纸的消息。
其中一个标题的内容非常地引人注目……
音乐家金文莱在音乐会举行之前的三个小时惨遭不测,神秘凶手去向不明。
唏嘘与感叹。
约翰被带到了单独的审讯室,由于他是公众人物,室内是不允许安装监控系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