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露营又遇杀人案件,没有玩成,因此少年侦探队一行人在阿笠博士家打了一晚上电动。
第二天,吃完午饭。
柯南道:“博士,你说的那封信是长什么样子?”
“就是装在明信片,大小信封里的信。”
阿笠博士,柯南,元太,光彦,步美站在客厅,寻找阿笠博士所说的信件。
客厅内,遍地空零食袋,卫生纸,抱枕,笔记本...宛如一个垃圾堆的。
步美问道:“阿笠博士,那是什么信啊?”
“就是我认识的一位博士,他儿子结婚请客的请帖,我记得里头还附着了询问要不要复赴宴,得在今天寄回函明信片。”
“这么重要的东西就好好收起来嘛。”元太吐槽。
灰原哀打着哈欠走出,道:“你们别抱怨了,信之所以会不见,昨天晚上跑来打电动,把这里搞得一团乱的你们也有责任啊....”
柯南道:“可是,你怎么老是很困啊....”
“不行吗?”
“不过每天早起跟步美两个人去照料学校里的兔子,犯困也是应该的...”
步美和灰原哀同时一愣,道:“你怎么会知道。你在偷看我们吗?”
“那你们头发上的银杏叶子啦。”
柯南笑道,一副知晓一切的模样,“那個饲养的小屋在学校里的银杏树的林荫路上,这附近只有那里有银杏树,昨天兔子肚子不舒服,你们应该是去照料了吧...”
步美兴奋道:“真厉害!”
灰原哀也是露出佩服的脸色,“那能不能帮我们快点把信找出来呀,大侦探?”
听到这声大侦探,柯南情绪高涨起来,脑细胞飞速运转,似乎在回应灰原哀的话,根据阿笠博士的习惯,很快在电视机后面找到了信。
“有很多张。”
步美刚将结婚请帖递给阿笠博士,但阿笠博士正拿着一张老旧的明信片,脸上露出了无比怀念,温馨的笑容。
明信片上字迹极为工整,一眼看去就是女孩子写的。
“怎么了?发现什么好东西了吗?”
“啊,是那种小孩子写的名片。”
阿笠博士回过神,圆乎乎的脸蛋浮现不好意思之色。
光彦立刻道:“难道这是情书吗?”
阿笠博士道:“不是,这是很久以前朋友给我的明信片,应该是40年前的时候...”
阿笠博士现今年龄52岁,四十年前便是十二岁小学六年级左右。
阿笠博士双眸发光的讲述曾经的故事。
“我记得是那年暑假刚结束,开学的第一天,因为快要迟到了,就不走平常路改抄捷径,结果看到比我低年级的女生,一脸惨白的站在那不敢动,是一个帽子戴的很低,头发全藏在里面,但藏不住乌溜溜大眼睛的女生。”
“似乎是狗对她吠所以不敢过去,所以呢我就让她躲在我身后带她过去,她当时跟我说因为小时候被自己养的狗咬过,所以就不太喜欢动物了。”
“我听了以后觉得有些可怜,就带她去一个养黄金鼠,叫蝶野的朋友家,刚开始她的确很怕,不过过了一段时间她就习惯了,两个月她就彻底喜欢小动物了,就连碰见那条大狗也能笑笑走过。”
“这么说那段时间博士跟那个女生每天都一起上学了?”
阿笠博士看着少年侦探队五人一脸吃瓜的表情,有些尴尬道:“也只有秋天那一段时间,但有一天,他们一家搬走了。”
“她搬走了。”
“都没有跟博士说吗?”
“至少也该说一声再见吧?”
元太有些不满道。
灰原哀道:“肯定是想说出口但是没能说出口啊...【再见】是分离的时候带来针刺一样痛苦的悲哀的言语...”
光彦道:“可是就这样什么都不说就分别也太悲伤了啊!”
阿笠博士解释道:“不是,她还要留话跟我道谢....那天在我家信箱找到的,就是这张明信片...”
‘这三个月来谢谢你,能够认识阿笠我真的好高兴,我不喜欢说再见,所以就再会吧,十年后的今天,在太阳下山前,在这个充满回忆的地方再见。
如果没见到就等下一个十年,即使变成老婆婆我也会等你,所以到时候有空请跟我见面,给我最喜欢最喜欢的阿笠’。
11月14日。
四年A班
木之下
名字部位墨水一片模糊。
“然后呢?你跟这个木之下见过面吗....”
“没有,我想不出这个老地方到底是哪个地方...”
柯南和灰原哀同时露出半月眼,真离谱。
“可是11月24日不就是今天吗?”
“而且正好是四十年...”
“也许那个女孩子...”
“今天也在那里等着!!”×3
阿笠博士挠挠头表示自己完全想不出地点,这三十年他去过,大狗家,黄金鼠家,这些地方隔十年他都去等过,每天都从早等到晚,但都没有等到人。
可以写信,地址也就算了,但离谱的是阿笠博士连对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