拌进饭里吃掉。
而等我好不容易大学毕业后,最先学会的是看人脸色,谄媚,弄虚作假。
就连找了个女朋友,说不定还只是备胎,也仅仅是拿我当取款机用。
我小心翼翼维护着人情,察言观色,自以为越混越好,可是今天来看依旧是蝼蚁一只。
“你没有你想的那么差的,”雭忍不住开口,“今天的事说不定是个误会。”
“不是误会,”目标摇了摇头,“我自己清楚。”
“一晃快三十岁了,”目标轻轻叹了口气——
懦弱让我不敢当先,虚荣让我只视眼前,我毫无作用,就连当妈的患病甚至都拿不出住院费。
习惯于唯唯诺诺,自认为有点交情的朋友都看我是蠢蛋,所谓的女朋友更是只有嫌弃。
类似于这样的时间会持续多久?
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我有些想我爸了,虽然他曾经想带我走却没有坚持从我妈手里要下我,或许什么时候见到他可以亲口问问:
“为什么不带我回乡下的老家?”
在我看见桥墩下女孩写下那两个字时,可能在那一瞬间,忽然好像有些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