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没有就抢?”王允看着曹昂。
“王公的意思呢?”曹昂反问道。
“我辈读书人,怎么会干这种鸡鸣狗盗之事?”王允看到曹昂对自己没有半分尊重,随即嘲讽道。
曹昂嘿嘿一笑,“原来王公只会对自己同胞百姓下手,你的仁义都是留给外人的?”
“小子,你这是何意?”王允有点火冒三丈,他更气的是曹操好像看戏一般,并无半点阻止。
“怎么?晚辈说错了?如果没记错的话,并州王家良田数十万亩,这些是怎么来的?
晚辈尊重前辈,但不尊重倚老卖老的人,尤其是动不动拿腐儒那一套出来,自己都过不好,天天想着外人,这算什么?”
曹昂的几句话让王允怒目圆睁。
“孟德,这就是你教出来的儿子?”
“嘿嘿…,王公,怎么教育儿子不劳操心,何况你也没得机会教育了。”
王允没想到,曹操丝毫不给自己留面子,还嘲笑自己嫡系被刘恢杀净。
“宫台,我们接着说。”
陈宫看着王允的背影,轻轻摇了摇头。
……
九月下旬,唐羌和凉州边境,双方大军开始集结。
唐羌倚仗大山为屏障,防御华夏张郃部的进攻。
张郃则不慌不忙,以城池为依托,搭建营寨,他的想法很简单,就是用尽办法,把唐羌主力全部调到前线,为黄叙他们袭击后方创造条件。
双方就这样在前线比拼谁能沉得住气。
而此时的襄平正在发生一件事情。
今天的百姓大会,除了代表,还来了不少人,刘恢作为旁听出席了,荀彧、田丰等人也被列为旁听。
审配坐在高席,不慌不忙的说道,“今天主要是关于对通奸的认定以及相关律法的修订。”
通奸,是指有配偶的男女之间以及有配偶的男女一方与他人之间自愿发生的婚外性行为,是一种外遇行为。
在华夏,最早关于通奸的说法见于《尚书》: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宫刑。这里对通奸处以宫刑,可见刑法之残酷。
秦朝对通奸行为定为极刑,而且可以人人得而诛之。
《史记.秦皇本纪》就记载:有子而嫁,倍死内外,禁止淫秩,男女浩戒,夫为寄之,杀之无罪…。
汉朝基本沿用了秦朝律法。
一位会员站了起来,对着大家鞠躬说道,“自古以来,通奸都是大罪,华夏之前,由于人员流动少,社会相对保守,加上女人地位底下,女人连出门都极少。
这样一来,通奸数量极少。
但是,华夏经过十多年先后变革,社会整体变得更加宽容。
但是,如果通奸一旦放宽,必然造成社会动乱,民间有句俗话:自古奸情出人命。
如果所有的人都不顾道德,不顾礼义廉耻,那么就是退步。”
说完后,径直坐了下来。
作为旁听,刘恢等人是没有资格发表意见的。
此时,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站了起来:“院长,各位,通奸对社会和家庭带来的伤害巨大。
华夏鼓励婚姻中自己有权力做主,但是,婚后必须要有律法保证和约束夫妻二人。
和离可以,按照华夏修订的婚姻法实施就行,但是,如果出现了奸情,就必须予以重罚才行。”
这位会员继续说道,“我先后走访了上百个家庭,基本所有的人都支持重罚通奸双方。
很多人认为,通奸是家庭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如夫妇双方真的无法继续下去,应该正常途径和离,而不是通奸。
另外,大部分人还建议,成亲前,夫妻双方不允许有身体接触的行为,男女应该确保处子之身,这是对双方的尊重。”
在场的人都在踊跃发言。
“我建议,重新修订通奸的认定和处罚标准,夫妻双方无论哪一方有通奸行为,只要受害方申请和离,双方所有财产归受害者一方所有。
另外,对于破坏家庭的第三者,受害者可以索取精神赔偿损失,精神赔偿标准为受害方年收入的三到十倍,如果受害方没有俸禄或其他收入,按照华夏平均俸禄计算。”
一位年轻的会员突然提出对通奸者的处罚,在座的人都议论纷纷。
又一名会员站起来说道,“对于破坏家庭的第三者处罚过于轻松了,我个人建议,处罚标准至少提升到受害者收入的十年。
同时,对于通奸双方必须自己掏钱在当地最大报纸上实名给受害者道歉,情节严重的,应当追加司法处罚。
尤其是造成受害者身体摧残和自杀的,应当和谋杀同罪。”
话音一落,全场哗然,因为谁又敢保证真正管得住裤腰带?
荀彧看了一眼刘恢,又看了一眼田丰。
“元浩以为如何?”荀彧的声音很小,只有身旁的田丰和刘恢能听见。
“华夏经过十多年改革,我们以人为本,注重减少对人的肉体刑法,然而,通奸罪看上去很小,实则破坏力巨大,尤其是对家庭和社会。
如果不加以遏制,所有的人都会以为,有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华夏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