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前锋的装甲车火力刚停下,冲到位置的特战队员站起身来,趁机发射出两枚火箭弹,将还完好的两辆装甲车摧毁。
打头的坦克和两辆装甲车,排成了一列瘫痪在公路上,跟在周围的步兵更是不堪,他们有的被火箭弹的爆炸波及,有一些直接便丧生在狙击手的枪下。
发射完火箭弹的队员,在狙击手的掩护下,手持突击步枪冲了出去,一阵精准的射击后,路面上跟随的美军步兵,全部倒在了血泊之中。
歼灭前锋的战斗与后方的战斗是同时展开的,前锋部队被全灭,美军的所有坦克都无法再投入战斗。
战斗进展速度太快了,美军从遭受打击开始,只用了十几分钟的时间,便失去了他们全部的坦克力量。
除了坦克之外,不少的装甲车也被炮弹击中,成为了一堆废铁。
特战队的迫击炮还在开火,时不时的,几发火箭弹会激射过来在人群中爆炸。
美军丧失了坦克这种有效的反击装备,只能用装甲车上的小口径火炮与特战队对射,他们的炮兵则冒着炮火,架设自己的迫击炮。
至于榴弹炮,在四处都在爆炸的狭窄公路上,他们根本无力将炮从拖曳车上卸下,更不用说将之架设起来了。
美军的兵力毕竟比较多,特战队的十门炮无法完全压制住他们长长的队列,于是美军在慌乱中终于将迫击炮架好,开始了反击。
双方相隔较远,轻武器都失去了作用,变成了相互的炮火对射。
特战队占据了地利优势,美军打过来的炮弹基本都打偏了,能打中的很少。
就算打中队员所在的区域,大家事先都找好了掩体,美军的炮火很难造成战果。
而特战队的炮弹掉在美军队列中,总能带走几名士兵的生命。
相持之中,美军指挥官冷静下来,他敏锐地觉察到,志愿军在炮火准备后没有发起惯常的冲锋,肯定是对方的人数不多,不足以组织冲锋。
于是他命令步兵沿着公路,穿过燃烧的坦克车辆,快速前冲,争取靠兵力优势一举将对方击溃。
得到命令的士兵们,硬着头皮端起枪,避开黑烟和火焰,呐喊着向前奔跑。
李诺一和秀才两人都收回了扔完炮弹的无人机,秀才的动作快些,再次装填好四枚炮弹后,已经将无人机放飞在空中。
利用空中无敌的视角,秀才立即发现了美军此时的动向。
“老李,美军步兵攻过来了。”
“收到,你继续对付他们的装甲车,步兵的事交给我了。”
收到消息的李诺一先放下手中正在装填的炮弹,然后猫腰出了躲藏的地点,到了山坡上视野开阔之处。
他事前就看好了两个位置,这两处地方正对公路,有一块平坦的地面可以架设机枪。
他快速将早就买好的两挺美式M2重机枪摆放在这两处。
M2勃朗宁重机枪,子弹是12.7×99毫米的,这种子弹可以对付轻装甲和低空飞行的飞机。
特战队很少用到重机枪,主要是携带麻烦,并且大家的突击步枪火力输出不弱。
但是今天的局面有些特别,队员们大多都在操作炮击,能够腾出手对付冲锋步兵的人手不多。
火箭筒虽然威力大,但是再次发射需要时间,无法形成持续不断的火力压制。
这样的战场上,只要火力停歇或者中断,对方就会不要命地冲到眼前。
在人不多的情况下,重机枪就很有用了,它可以持续输出强大的火力,这两挺重机枪使用好了,公路上再多的士兵,也无法前进一步。
李诺一放好重机枪,接着就将负责近处阻击的四名战士呼叫了过来,让他们分成两组,各自负责一挺机枪。
特战队员对美军的机枪原本就很熟悉,拿到就能上手,四名队员无需多说,立即着手构建机枪阵地。
李诺一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装好无人机的炮弹,将无人机放飞空中后,耳朵里听到了M2重机枪的怒吼。
从空中的视角,他迅速捕捉到了战果,公路上奔跑的美军士兵,在重机枪的两条火线打击下,成片成片地被射杀。
美军自然很熟悉他们的武器,那些没有被击中的,听到M2恐怖的声音,全都趴在了地面上。
M2重机枪对点目标的有效射程可以达到一公里以上,它的子弹可以直接将人体中弹部位击碎。
志愿军以往攻打美军阵地的时候,往往在坚固的工事内,有一挺这样的重机枪,就能阻挡住志愿军的进攻。
在没有有效手段的情况下,志愿军总是付出惨重的代价,才能打掉这样的火力点。
美军士兵没有志愿军强大的精神力量,敢于靠肉身去端掉机枪火力,他们这时候往往是呼叫炮火支援。
可是今天他们的炮火自顾不暇,根本支援不了他们,士兵们只能趴在地面上慢慢向后挪动。
不是他们怯战,而是重机枪太恐怖了。
老兵都不太怕炮弹,因为除了被突然炮击外,其它时候可以听炮弹落下的声音判断炮弹的轨迹,采取躲避。
就算没躲过去,只要不是刚好被炸中,被弹片击中还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