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8月15日中午12点,地点港岛谭记酒楼三楼,总经理办公室。
此时一个略显威严,带着金丝眼镜的中年男性,正坐在沙发上,对着底下的人大发雷霆。
“你们说说,我养你们这么长时间是干什么用的。”
“都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让你们找个人都找不着。”
“这都快三个星期,20多天,你说你们是一点消息都没给我带回来。”
有可能是火气太大了,觉得脖子上的领带有点勒的慌,用手松了松。
“我再给你们十天时间,这人要是再找不着,你们就去厨房刷盘子吧。”
这时下边人有一位站出来说话。
这人叫做李如松35岁,是谭记的一名管事,同时也是娄晓军的心腹。
“少爷,这么长时间,我们都没有找到小姐和小少爷。”
“那~有没有一种可能?”
娄晓军不耐烦的说道:“有什么话就说出来,不要拖拖拉拉的。”
李如松壮着胆:少爷,我是说有可能,他们根本就没来港岛。”
“或者说他们直接去了国外。”
娄晓军的眉心皱了起来思索道:“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不过,我不管,十天。”
“这十天要是再找不到他们的消息,也就算了,算那个姓张的命大。”
“但你们要在这十天之内,只要找到了小姐的下落,我肯定会奖赏你们的。”
娄晓军说完,或许是觉得有些烦躁,毕竟这些日子,始终没有妹妹的消息,挥了挥手。
“好了,你们都下去吧,让我在这安静安静。”
而此时张浩正坐在家里的书房内写小说,根本不知道他这个大舅子,想弄他。
说来也是赶巧,最近张浩为了写小说,都没有怎么出家门?
一直在家里写小说,不过这也让他逃过了一劫。
毕竟娄家在港岛扎根十多年,根本不是张浩才来刚到几个月的人,斗得过的。
而自从饭店开起来之后,家里也不用上外边市场去买菜了。
每次都是饭店的采货员曾文斌开着车去围村进菜。
先送到饭店,再送到张浩家里。
张浩一共在家待了半个月,以每天两章节6000字的速度,写了30章。
而小说的内容正好到了太一和帝俊大战东王公与蓬莱岛。
等张浩写完稿子之后,便放在了书房的书桌里,好好的歇上几天。
而张双喜跟娄浩宇这半个月,也开始了他们在学校的生活。
每天由曾文斌负责接送,毕竟一份活也是干,两份活也是干。
张浩单独给他开了份工资每个月200,毕竟只是接送孩子。
就这样,曾文斌既是采购员,也是司机,正好不耽误。
只是送孩子的时候开的是张浩的那辆红色丰田。
毕竟小孩子也是好攀比的,张浩可不想让自己的儿子被人瞧不起。
而且自从他们上学开始,每天给他们三块钱零花钱。
这已经不少了,港岛这时候的工人,每个月是300块,就够养活一家人吃喝了。
这一日,张浩来到饭店里查账,发现自从饭店开业之后,生意是慢慢变好了。
不过支出变大了,毕竟一个小的快餐店只需要四个人就能运转。
现在却用了15个人,而且还给他们租了一个宿舍,这都是钱呢。
看来得尽快把尖沙咀,跟文汇这两家店开起来了。
张浩急忙叫来了陆中庸。
“中庸啊,最近饭店收益怎么样啊?有没有什么麻烦找上门来呀?”
“东家,最近的生意还算不错啊,但也不算是太好。”
“一些大的帮派并没有派人过来找麻烦,可能跟咱们现在油水不大有关。”
“不过倒是有一些小混混,跟一些差佬上门吃饭不给钱,但都被我打发了。”
张浩点了点头:“这都是意料之中的事,那除了这些,还有别的事吗?”
陆中庸犹豫了片刻,还是说道:“另外就是这一间店用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有点不符合收支了。”
“但要靠这个月的收益去支撑下一家店,可能还有点不够,而且剩余的收益也不多。”
“毕竟还有员工的工资跟出租屋的房费。”
“中庸,你能看到这一点,那就不枉费我聘用你为这个经理了。”
张浩沉思了一下:“这样吧,佐敦道的这间店,这个月的收益,就用来付员工的工资,跟出租屋的房费。”
“至于多出来钱,先留在店里当流动资金。”
“另外我再给你一万块港币,明天你带着一组人去尖沙咀,把那边的店给我挑起来。”
“东家你就放心吧,有这一万块港币打底,不出两个月,我一定让他回本。”
“而且尖沙咀那个店装修早已经完毕了。”
“就缺少一些桌椅板凳,冰箱灶台,只要简单的弄几天,就能开业。”
“中庸,既然你心中已经有了打算,那明天我就把那一万块钱港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