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间群鸟被车马惊飞,一团接一团,迅速四散分开。
这条路鲜少有人走,即便有,也多为北上运送贡品的岭南人。
此间鸟兽还未适应同人共处,极易受惊吓。
凌央出神地观察窗外一切景致。
从前只模模糊糊地知晓大晋坐拥八千里泱泱河山,八千里究竟是什么数目,他并没有实切的感受。
如今一寸一寸走过,方知从前在长安时所见所闻,不过是坐井观天。
此生若是能有机会再北上一回就好了,他一定要走到比长安更远、更辽阔的北方,去看看大漠孤烟、天山祁连,这样,倒也没枉来这人间。
只是他这一生到底辜负那个女郎太多。
吹了些风,凌央干咳几声,迅速合上窗,脑海里渐渐浮现出霍晚绛的脸庞来。
他已经离开长沙七日,把她丢在遥远的异乡七日,不知道她现在如何,是否安好。
这七日以来,他根本抑制不住自己去想她。
甚至连做梦,都是和她从前的点点滴滴,最后总会绕到他们二人彻底分别那天——
他何尝不知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在她心窝上捅刀子?
霍晚绛,你不必原谅我,我这样的人本就不值得。
幸好,在分别前,他把想做的事全都做了。
如果她能反应过来,如果她能猜个明白。
她应该会知道,那日秋雨不歇,他在雨中轻轻哼唱起歌谣时,其实已经在同她道别。
他知道,他一直都知道的。
她十四岁生辰那夜,悄悄放在渭水的许愿河灯上,用娟秀的篆体小字写下过一段心愿。
当时他正与姬长生在城外夜巡,河灯被水流扑灭,一路携卷到岸边,刚好就停到了他和姬长生脚下。
姬长生当时捡起河灯,打趣道:“哟,这是哪家女郎放的河灯?”
说罢,他抽出河灯里的绢帛,借着清辉月光,大声念起来:
“若有一日,太子哥哥愿唱歌给我听就好了。听素持说,他唱歌很好听,可惜他从未对我唱过。”
绢帛上的字被姬长生公然念出来,引得凌央不满,嘴硬训斥他:“长生,你怎可偷看女儿家的河灯?”
姬长生笑呵呵道:“没想到这么凑巧,就看了未来太子妃的少女心事,臣知罪。话说回来,太子当真没给你这小媳妇儿唱过歌?”
凌央气得勒马掉头:“无可奉告。”
他确实没给霍晚绛唱过歌。
他会的歌谣都是幼时从卫后那里学的,两个姐姐想学,卫后就亲口教她们,他躲在椒房殿暗处也偷偷学了去。
若是让人知道他堂堂太子唱的都是些儿女情长的歌谣,岂不贻笑大方?
所以,他只唱给过霍素持,只唱给自己认定的心上人。
至于霍晚绛,谁管她听不听得着?反正等她及笄,把她娶回东宫,她不过是个摆设。
直到凌央不是太子,这桩早已被他抛之脑后的往事终于被想起来。
他是个什么也不能为霍晚绛做的废人,甚至连写下那封该死的休书时,他的手已经无力到写不出一个像样的字。
那是他此生写过最丑的字,歪歪扭扭,笔触颤抖。
他唯一能再为她做的,就是了却她十四岁这桩心愿,再自以为是地给她安排一个最好的结局,仅此而已了。
如果她看了休书,看到自己沦落到这种地步,或许会解气一些吧?
凌央五味陈杂,越是想她,他的脑子就越是混沌。
身后林间的飞鸟群突然被惊得一片大乱,鸟鸣声响彻云霄,不绝于耳。
一连串疾驰的马蹄声也逐渐逼近。
“发生何事?”凌央靠近车门,询问驾车卫兵,“莫非是有匪寇出没?”
岭南一带流民众多,匪患四起。
卫兵略显紧张,但强作淡定答道:“郎君别多心,山间草莽毛贼可买不起马匹作乱,许是附近某个大营的士兵出没吧。”
“文玉,快快停马!”
车后突然响起楚王的声音。
凌央满头雾水:“这都出荆州界了,兄长怎会一路追我至此?停马罢。”
难道楚王是有十万火急的消息要告诉他,亦或是朝中局势有变?
凌央被扶下马,双脚刚一沾地,还没对楚王行礼,就如遭雷击般直直呆愣住。
霍晚绛与楚王同骑一匹马,正坐在楚王身前,遥遥与他相望。
她怎么会出现?她不是应该在楚王宫住着,已经开始新的生活了吗?
凌央揉了揉眼睛:“兄长,你怎么……怎么把她带来了?”
他再三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楚王跳下马背,亲手牵着马绳,把霍晚绛带到凌央面前:“她什么都知道了,文玉,她要跟着你,谁也拦不住。”
凌央装傻:“知道什么?”
楚王哭笑不得:“你说呢?人我亲自送到这儿了,剩下的路,就等你们自己走了。霍妹妹,下马吧。”
也亏得她是霍晚绛,是凌央的妻子,换作旁人,他是万万不可能亲自护送的。
霍晚绛刚一下马,便快步跑向凌央,用力扑到他怀中,泣不成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