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为了健美。所以他的运动就是每天晨跑,周末去体育中心打打羽毛球游游泳,或者去户外登山交游。
总的来说,很接地气。
因为他家猫爱睡懒觉,即使是要早起码字了,也不可能和他一样起那么早去晨跑。所以看着别人家的狗跟在主人身后晨跑,肖晟是很羡慕的。
要是他家猫也跟着他跑就好了。
现在,他终于有充足的借口将他家猫从床上拽起来,陪他跑步了。
楚铭消沉的点点头。
这时候他的思维被人类的灵魂给禁锢住了。作为一只猫,他完全不需要晨跑啊。他可以随时都跑啊。懒觉还可以继续睡啊。
然而等他回过神来,看着饲主亮晶晶的期待眼神,拒绝的话被他默默的咽了下去。
好像陪着饲主晨跑也不错的样子。早睡早起身体好,就要变成人了,还是跟着饲主的作息时间来吧,把自己的作息时间早日调整成人类的作息时间。
于是第二天,这高档小区就发生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虽然肖总很有名,但是这个小区的人都非富即贵,肖总早晨晨跑的时候,就算是夏天,天也是灰蒙蒙的,肖总穿着运动衫带着鸭舌帽,并不会让人认出来。
所以他跑步的时候并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然而今天,他就引起别人注意了。
引起别人注意的不是他,而是他脚边跟着他一起跑的猫。
猫牵着绳子都不一定听主人话,这不牵绳子都能跟着主人跑,实在是太厉害。而且这猫跑步也跑的不消停。
他的主人沿着路在跑,这只猫虽然大体上追寻着主人的路线,但是他一会儿跳树上,一会儿跳石凳上,一会儿又跟着主人跑一段。
“好像在跑酷。”一个耳朵里塞着耳机,边听音乐边跑步的时尚年轻人呐呐道。
肖晟无语的看着他家猫。
自家猫跑个步都能成为视觉焦点,他好像一点也没有带着猫出去跑步的自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