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把哥哥带入了赵景瑞!
其实这一切都是赵甜弄得一个圈套。
只是赵甜并不知道杨娇会那么蠢,会被熊氏看到,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事情。
其实事情是很简单的,参演的人员就是赵甜和赵景宇两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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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的杨家厨房
杨氏和大吴氏去了地里摘菜,厨房里就剩下赵甜和熊氏两人。
“舅母,你这头上的簪子这好看”赵甜一边洗菜一边和熊氏说话。
“是吗?”熊氏伸手摸了摸,脸上戴着两分笑意和娇羞。
“是啊舅母,这个簪子真的特别好看,我就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簪子,和舅母很配,舅母也很好看”赵甜半真半假的说到,脸上一脸的单纯和羡慕。
其实熊氏长得也不差,只是在杨氏面前不那么出彩罢了!
再说了,就算长得不好看。
哪个女人不喜欢别人夸她好看?
更何况这个别人还是一个小美女!
而且她头上戴着的这根簪子是她相公送给她的!
所以赵甜拍马屁是正拍在了熊氏心上。
“行,那娘就给你放着,有什么想买的东西就和娘说”杨氏转念一想也是,这镇上小偷这么多,还真容易一不小心就掉了。
“嗯,娘,那我们去找爹吧”赵甜见杨氏把荷包揣进兜里,然后拉着杨氏的胳膊就往赵忠卖野味的地方走去。
刚走到卖野味的地方,赵忠就出来了,三人正好碰上。
“爹,这么快就卖了?”赵甜仰着脸问道。
没办法啊,这身体还是个萝卜头,才到她爹腰高,不仰着头都看不到他的脸。
“嗯,今天碰上一个府里的管事,见野鸡是活的,就收走了”赵忠豪爽的笑笑,要知道他在众多卖野味的人里面,最早卖掉野味,是多么的高兴,多么的自豪!
要知道一个猎人,能活着抓到野鸡也是一种本事!
“那就好,爹真厉害”赵甜点点头,也笑了。
家里留下的那只野鸡是死掉的,死掉的野鸡没有活着的野鸡价钱贵,而且还不好卖,只有固定往杏花镇上的府里送野味的猎人才比较容易卖出去,或者送到饭馆里面去,前者赵忠不愿意去,后者价格太低,不划算,不如留在自己家里吃。
若是没有门路的猎人,大多数抓到的小野味如果死了,都会自己吃掉,比如野鸡野兔等。
当然中型大型野味死了也是比较好卖的,因为那些不常打到,不像野鸡野兔等常见,比如傻狍子、鹿、老虎等。
极少数猎人会到镇上碰碰运气,运气好会遇到在外面采买的管事,运气不好摆上一整天也不容易卖掉,最后只能拿回家吃点或者送到饭馆里面。
只是那会儿的价格至少比卖活野鸡少一半,并不划算。
镇上的包子三文钱两个,成年男人拳头大的肉包子,皮厚馅多,买的人多,生意火爆。
冰糖葫芦三文钱一串,买的人比较少,大多数是带着孩子的妇人买的。
素面五文钱一碗,加肉臊子多两文钱,白底青花的大碗,香喷喷的一碗面,也很受家境稍微富裕一点儿的人们的喜爱。
赵甜被杨氏拉着,眼睛四处乱转,头也转来转去,不停的打量着周围。
对于古香古色的古代,赵甜还是第一次看见,虽然有原主的记忆,但是原主不怎么来镇上,而且就算来了也不会四处逛,就是跟着她娘杨氏买点东西。
所以赵甜眼睛都顾不过来了!
这副样子自然是落在了杨氏和赵忠眼中,两人对视一眼,彼此的心思都落在了对方眼中。
以为赵甜是好奇,然后都慢慢的放慢了脚步,任由赵甜四处乱看。
赵甜不知道赵忠和杨氏的想法,不然肯定大呼冤枉。
她虽然心里好奇,但是更加重要的是在观察有没有什么商机。
一路逛下来,赵甜对于这个时代铜板的购买力有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