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绝色来形容也不为过。
村里见过沈氏的,至今没人能忘了初见她时的惊心动魄。
那日,沈氏在人前匆匆露了个面,她穿的极素,一件青布压白边的小夹袄,下面配着条洗泛白的米色襦裙,裙尾点缀着几朵小蓝花,清秀俊丽。
她简单梳了个发髻,上面插着根竹簪,乌发顺在前襟,遮着大半雪颈,打过招呼后便低着头,密长的睫毛微微颤着,看上去乖巧恬静。
即便穿着素净平凡,也难掩丽质。
只这一面,便降服住了村里的大大小小。
当时就连爱挑人毛病的王婶都忘了要捡刺儿的习惯,怔在那,瞧着沈氏看个没完。
没人会不喜长得好看的人或物,特别是村子里搬入这么一户长相赏心悦目、待人和顺的夫妇,自然愿意多帮衬些。
在大家的帮助下,两人日子过的一日比一日好。
只是被沈氏样貌唬住一时的王婶,看不过村民的包容,想到自己辛苦带大三个崽子,家中大小事都料理妥妥帖帖,也没落得个比沈氏好的名声,自然不服,故而没少在人前人后的数落她。
到后来,村里起了些风言风语,说沈氏笨拙懒惰,怕是个富家千金,同家丁跑了去。
这些话进到沈青青耳朵,她生过气,倒不是气这些嚼人口舌的老妇,是气她自己什么都不会,平白拖累了阿洲。
说实话,以前在山头一个人住的时候没饿死,那是因为运气好,发现个旧宅,里面存的东西虽不多,但也够她当时用的,好在她会照料花草,之后种了些瓜果,自己吃的也不多,可以勉强维生。
好在上天是垂怜,让她捡到了阿洲。
虽然阿洲吃得多,但是个
能干活的,小到缝补烹饪,大到盖房狩猎,每件事都做得妥当。
到现在青青还没发现有什么事是阿洲不会干的。
想到侧屋里阿洲走之前给她留下的满屋黑炭,青青暗暗在心中给她男人比了个大拇指。
有阿洲可真是好啊。
王婶眼睛顺着墙溜溜转了圈儿,发现这里哪儿哪儿都收拾的妥妥当当,实在没什么能挑拣出口的。
待想起自己敲门所为何事,赶忙把夹在腋下的纸封拿出。
“我听刘氏讲你会写大字,写的还挺好看,你看呐,我儿青牛头年儿要成亲,咱们村里的先生恰巧回乡,满村找不出个会写字的,今日婶子来就是想找你帮帮忙,给咱家写副对联儿,别丢了面子。”
“这……”
沈青青犹豫了。
她不是不能,而是不想。
穿书前,她是美术特长生,打小便跟着身为书画家的爷爷练字画画,之前记忆虽然没了,但写一手好字,画一幅美图,若家常便饭,信手拈来。
举手之劳的事,换个人她便直接答应了。
只是王婶……
沈青青不是个没脾气的,她清楚村里的流言蜚语是怎么来的。
她会帮忙,但绝不是这样答应。
王婶八面玲珑,瞧出她的犹豫,忙道:“上次我听你问怎么做鞋,想是你男人鞋子不合脚了,王婶儿我别的不行,做鞋子的活儿可是村里头一个,你若肯帮我写了对联儿,我帮你做一双便是。”
话音刚落,见沈青青从竹篾框里拿起出副厚实的鞋底,杏眼悠悠看向她。
“王婶,这是我自己胡乱做的,也不知知道纳的对不对,正好您来了,帮我看看吧。”
王婶心里哼了声,还没看鞋底如何,先数落道:“没人教还能把这么厚的鞋底缝在一起,已经很厉害了,只不过纳鞋底也是有技巧的,搞不好穿两天就……”烂了。
王婶说着说着没了声,注意力完全集中在鞋底上。
麻线排的规规矩矩,也很密实,把鞋底勒得很紧,看上去哪儿像是第一次纳鞋底的人干的活儿?
王婶轻嗤一声,不知她从哪儿买了副鞋底,摆这装手巧。
“你自己做的?”
“是,看刘婶做了一次,我就自己摸索着来,您看还行么?”沈
青青说话柔柔弱弱,颇为诚恳,王婶本是不信,可听她讲了,心底竟不自知的信了。
但听她提起刘氏,不知道哪儿冒出股气,突然想走,她把鞋底随意往旁边一扔,敷衍难掩,“挺好的,既然帮不上你,咱也不好求这个字,我灶上还炖着菜,就不多待了。”
刚起身,胳膊让对方一把拉住,王婶低眼,无意发现沈氏细白的指尖上明显有不少细小破口,怕是让针扎的。
到底还是个手笨的。
“婶婶可是在煮肉?”沈青青柔和一笑,王婶顺势坐了回去。
“实不相瞒,阿洲喜欢吃王婶做的腊肉,说您做的特别好,我手笨,学不来厨艺,想这两日他应该快回来了,如果王婶能分我一小块,我包您婚礼上的对联儿绝不丢面。”
王婶家的男人是屠夫,腌肉、腊肉什么的常年不断,一小块肉对她不值一提。
既是一块肉就能换回来的,可比纳鞋底容易多了,她当即应下,听沈氏仍在称赞她手艺,自己笑的也合不拢嘴,心情大好,非拉着她去家里吃顿晚饭。
难拒美食的沈青青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