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2、关于岸尾经济发展公司贷款7500万元一案,追加安延公司为被告一事,与法院积极协调,虽然有难度,但都实现了预期目标。而深圳金凯歌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却久攻不下。该公司称:“担保时上了服务社的当,现在你们还在设圈套,再不能上当了。”同时明确表示:“贷款合同是假合同,市民银行根本没到本企业调查。另外,服务社当时作出的承诺不兑现,所以担保不算数。如果法院判决,本公司向上级法院上诉,官司坚决打到底。”其态度十分强硬。后经国太律师所的同志一个多月时间反复做工作,最终解决了问题。
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努力,通过庭内、庭外八次调解,我行理顺了上述两个贷款大户的贷款合同关系,并达成了调解协议,贷款合同依法得到了有效确认。同时追加了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为被告,并查封了该公司部分财产。
总之,经过我行努力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效果。为我行避免了近亿元的资产损失。下一步我们将按调解裁定,会同案件代理单位和执法机关加紧工作,争取更大的成效。
特此报告。
市民银行湖贝支行(印)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